報道稱:“劉漢有錢,跟各級領導有關系;劉維有槍,手下有一批兄弟幫他打殺,所以黑白兩道的人都怕劉漢,得罪了他就是死或者‘丟帽子’。組織成員、犯罪嫌疑人文香灼供述。很多人愿意跟著劉家,為他們做事。地方官員跟著劉漢,是覺得可以通過他接觸到更高層,有升官的機會;‘操社會’(混社會)的人跟著劉漢,是因為有面子,出了事他能擺平”。
一個靠開設賭博游戲機廳網絡“操哥”起家,憑“公然撕毀法院封條、持槍妨害公務”而惡名遠揚的“爛仔”,居然能在長達二十來年的時間里,一邊目無法紀胡作非為,一邊順風順水生意愈做愈大,不僅坐擁了近400億的資產,而且還獲得了四川“首善”美譽,“曾連續三屆當選四川省政協委員、政協常委,擁有的個人榮譽稱號多達20余項”。那么,幫他攫取這一切的“大靠山”究竟是誰呢?
是他手下的那幫利令智昏無視國法的黑社會成員嗎?顯然不是。這些“爛仔”雖然能夠“造成9人死亡”等數十起“嚴重刑事犯罪案件”;能夠“依靠肆無忌憚的血腥打殺,(使)劉漢黑社會組織在廣漢、綿陽等地迅速確立了‘江湖老大’地位,無人敢與之作對,一些受害人避走他鄉,數年不敢回家”。但他們絕不具備讓劉漢成為“第二組織部長”的能力。
是報道中提到的那3位當地“政法干部”嗎?似乎也不是。因為單憑這三位分別擁有的“原德陽市公安局刑警支隊政委、原德陽市公安局裝備財務處處長和原什邡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頭銜,充其量也就是:“劉學軍以隱匿、銷毀案卷材料為條件,請劉漢幫助其升遷,發生命案后多次通風報信;劉忠偉、呂斌為劉維提供槍支配件和子彈”而已;而絕無“干部想進步,找劉漢比找領導還好使”這樣的能量。
據報道,“2000年,劉漢想在小金縣開發四姑娘山旅游項目,時任縣長格某不同意。劉漢留下一句話:‘不給我項目,你這個領導就當不了’。果然,這位縣長不久就被調離小金縣,劉漢順利拿到該項目”。試想,這樣的辦事效率,又豈是哪一位黑社會成員或縣處級腐敗官員所能做到的?
所有跡象顯示,劉漢之所以能在當地成為“氣候”,關鍵是其善于用“重金鋪路”,是其“結交的官員級別已非普通富豪所能比”。那么,這些“非普通富豪所能比”的官員又是誰呢?是哪些已經被關進籠子里的各種“老虎”呢?還是潛伏有道迄今依然逍遙自在的其他什么“老虎”?其曾經或現在又在哪呢?這或許才是世人最為關心的話題。因為不把這樣的“大靠山”挖出來,那么,即使今天摧毀了劉漢黑社會犯罪團伙,明天照樣會有新的黑社會出來危害百姓。
由此可見,駭人聽聞的黑社會劉漢發跡故事,其核心和實質還是要大力反腐。唯有拔下了他們賴以生存的保護傘,鏟平了他們做大做強的“大靠山”,這些危害社會的丑類或許才能徹底樹倒猢孫散不滅自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