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公安廳通報,安徽省六安市警方日前破獲一起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二十余名組織成員被追究刑事責任,主犯被控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持有槍支罪,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等14項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四年。
據通報,1994年以來,被告人吳正宏糾集曹偉、任勇(已死亡)、鄒文文、徐多良(另案處理)承包經營霍邱縣城西湖水產養(yǎng)殖及生豬運輸市場,積累了一定經濟實力。為達到攫取利益最大化和稱霸一方的目的,吳正宏依托水產養(yǎng)殖、房地產開發(fā)和開設賭場,不斷發(fā)展團伙成員,有組織地實施聚眾斗毆、尋釁滋事、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形成以吳正宏為組織、領導者,以曹偉、任勇、吳振彪等為骨干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
據介紹,該組織人數眾多,職責分工明確,層級關系明晰,有一定的組織紀律和活動規(guī)約。其以暴力、威脅等手段,有組織地實施各種違法犯罪活動,欺行霸市,打傷群眾,非法控制了當地生豬運輸及水產養(yǎng)殖市場,嚴重擾亂了土地拍賣和房地產市場的正常秩序,對在當地生產、生活的群眾形成心理強制,嚴重破壞了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去年12月18日,六安市裕安區(qū)法院依法對霍邱縣吳正宏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一審公開宣判。首犯吳正宏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持有槍支罪,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故意傷害罪,強迫交易罪,開設賭場罪,故意毀壞財物罪,聚眾哄搶罪,非法經營罪,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罪,非法搜查罪,盜竊罪共14項罪名,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并處沒收財產1000萬元,并處罰金1748萬元;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斗毆罪等罪名,數罪并罰分別判處吳正彪、于英軍等15名組織成員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二年三個月不等;其他8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至一年六個月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