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有關單位:
《婁底市2015年淘汰黃標車及老舊車補貼方案》已經市推進黃標車及老舊車淘汰工作領導小組批準,現印發給你們,請按照方案認真抓好落實。
婁底市推進黃標車及老舊車淘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5年12月28日
發: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推進黃標車及老舊車淘汰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抄送:純良市長 志雄市長 華凱市長 國榮秘書長 伍鵠秘書長
婁底市2015年
淘汰黃標車及老舊車補貼方案
為促進機動車污染減排,改善空氣環境質量,根據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13〕37號)、《湖南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15年淘汰黃標車省級補助資金的通知》(湘財建指〔2015〕321號)、《婁底市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婁政辦發〔2014〕6號)、《關于印發〈婁底市推進黃標車及老舊車淘汰工作方案〉的通知》(婁政辦發〔2015〕18號)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2015年底前,完成黃標車及老舊車淘汰5069輛。
二、補貼條件
黃標車是指未達到國I排放標準的汽油車和未達到國III排放標準的柴油車。
老舊車是指使用時間較長,污染控制水平較差,未達到國Ⅳ排放標準的車輛。
(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黃標車及老舊車,可申請補貼資金:
1.在本市注冊登記。
2.注冊登記所有人為個人、個體工商戶、企業和其他非財政供養的社會組織。
3.經市環保部門認定屬于黃標車及老舊車。
4.在2015年1月1日至1月31日期間交售報廢,并取得《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和《機動車注銷證明書》。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黃標車及老舊車,不得申請補貼資金:
1.機動車所有人私自拆除“五大總成”的。
2.因交通事故等非正常使用損耗報廢的。
3.本市各級財政供養的行政事業單位(含在婁省部屬行政事業單位)所有的。
4.三輪汽車、低速汽車和摩托車。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補貼標準
按《婁底市淘汰黃標車及老舊車市級補貼資金標準》(見下表),對全市淘汰的黃標車及老舊車進行補貼。
婁底市淘汰黃標車及老舊車補貼資金標準(元/輛)
車型 | 補貼標準 | 車型 | 補貼標準 |
微型載貨車 | 1000 | 微型載客車(微型轎車) | 1000 |
輕型載貨車 | 1500 | 小型載客車(轎車) | 2000 |
中型載貨車 | 2500 | 中型載客車 | 4000 |
重型載貨車 | 4000 | 大型載客車 | 6000 |
四、辦理機構
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組織協調公安交警、環保、商務、財政等部門辦理淘汰黃標車及老舊車補貼資金的申請、審核及補貼資金發放等工作。
由市交警支隊車管所設立“婁底市2015年淘汰黃標車及老舊車補貼服務窗口”(以下簡稱服務窗口)實施一站式服務,負責發放、指導填寫、收取、初步審核淘汰黃標車及老舊車補貼的申報資料,出具受理證明。
由市機關事務、交警、環保、財政、商務部門進行會審。(申請提前報廢黃標車及老舊車補貼的辦理流程和服務窗口地址、聯系方式、辦公時間及《婁底市淘汰黃標車及老舊車補貼資金申請表》下載網址等信息將在媒體上向社會公布)。
五、申請人應提供的資料
符合補貼條件的黃標車及老舊車所有人(或委托代理人)應提交如下申報材料:
1.《婁底市淘汰黃標車及老舊車補貼資金申請表》;
2.《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復印件一份(驗原件);
3.《機動車注銷證明書》復印件一份(驗原件);
4.車輛所有人(個人)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一份(簽字并驗原件)或車輛所有人(單位)營業執照和機構代碼證復印件一份(加蓋公章并驗原件);
5.與車輛所有人同名的個人銀行賬戶存折或單位基本賬戶開戶證復印件一份(簽字/加蓋公章);
6.由委托代理人(經辦人)辦理的,需提供車輛所有人授權委托書原件一份、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驗原件)。
六、辦理流程
(一)黃標車及老舊車所有人將黃標車或老舊車交售給我市依法設立的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取得《報廢汽車回收證明》。
(二)黃標車及老舊車所有人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管所辦理車輛注銷手續,取得《機動車注銷證明書》,領取《婁底市淘汰黃標車及老舊車補貼資金申請表》(一式二聯)。
(三)黃標車及老舊車所有人向服務窗口遞交《婁底市淘汰黃標車及老舊車補貼資金申請表》(一式二聯)及其它證明材料進行補貼申報。
(四)服務窗口負責申請資料進行初步審核,符合要求的,向申請人發放《婁底市淘汰黃標車及老舊車補貼資金申請受理證明》。
(五)機關事務、公安交警、環保、商務、財政等部門集中進行會審。其中:
1.公安交警部門審核《機動車注銷證明》的有效性、界定已報廢車輛的歸屬地,并核對補貼資金金額。
2.環保部門負責對申請補貼車輛是否屬于黃標車及老舊車范疇進行審核確認。
3.商務部門負責對車輛《報廢汽車回收證明》是否真實進行審核確認;復核《報廢汽車回收證明》相關信息材料。
4.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復核相關材料,公示淘汰車輛的購置年限、車型、車牌號、車主姓名、所享受補貼金額等信息。匯總當次會審黃標車及老舊車補貼資金向財政部門提供明細表。
5. 財政部門對公示無異議、符合補貼條件的黃標車及老舊車,于部門會審后15個工作日內將補貼資金發放到黃標車及老舊車所有人。
對不符合條件的,按部門分工負責說明理由,并經服務窗口退回申請資料。
七、時限
本方案補貼實施截止日期為1月31日,申報截止日期為2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資金補貼到位時間不晚于3月31日。
八、其他事項
(一)黃標車及老舊車所有人(或委托代理人)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對采取虛報、冒領等手段騙取補貼資金的,由公安部門及時追回資金,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二)各職能部門在審查黃標車及老舊車補貼申請材料過程中,如有疑義的,應當按照職責分工進行多部門會商、復核。
(三)本方案由市推進黃標車及老舊車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1.婁底市淘汰黃標車及老舊車補貼資金申請表
2.婁底市經資格認定的報廢汽車回收企業聯系表
3.機動車使用年限及行駛里程參考值匯總表
4.黃標車及老舊車補貼車型與機動車注冊登記類型對應表
5.授權委托書(參考格式)
6.婁底市淘汰黃標車及老舊車補貼資金申請受理證明
7.婁底市淘汰黃標車及老舊車資金補貼明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