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市)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
《晉中市棚戶區改造工作實施方案》已于
晉中市棚戶區改造工作實施方案
為加快推進全市棚戶區改造工作,促進民生保障和城市人居環境改善,提高土地集約利用效率,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快棚戶區改造工作的意見》(國發〔2013〕25號)和《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山西省棚戶區改造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晉政發〔2014〕22號)等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本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以改善群眾住房條件、完善基礎設施和城市功能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緊緊圍繞轉型跨越發展和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建設,堅持科學規劃、分步實施,政府主導、市場運作,因地制宜、注重實效,完善配套、同步建設,切實加快各類棚戶區改造,把我市建設成為人居環境良好、功能設施完善、具有鮮明特色的生態宜居城市。
二、目標任務
用三年至五年時間,完成全市棚戶區改造任務。到2017年底,完成集中連片棚戶區改造;分散、零星棚戶區得到基本拆除。具體任務是:全市開工改造各類棚戶區32009戶,其中:城市棚戶區25235戶;國有工礦棚戶區6215戶;國有林區棚戶區559戶。
三、改造范圍
各縣(區、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棚戶區改造標準,結合實際確定其范圍。建制鎮的棚戶區、城中村改造、城鎮舊住宅區綜合整治,城市規劃區內的國有工礦(含煤礦,下同)棚戶區及鐵路、鋼鐵、有色、黃金等行業棚戶區,納入城市棚戶區改造范圍。城市規劃區外的國有工礦棚戶區及鐵路、鋼鐵、有色、黃金等行業棚戶區,納入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范圍。
四、改造原則
(一)堅持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的原則。棚戶區改造要充分發揮政府的組織引導和統籌協調作用,加大棚戶區改造宣傳力度,加強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標準信息公開透明,在政策和資金方面給予積極支持;注重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充分調動棚戶區居民和開發企業的積極性,取得群眾廣泛支持,確保民生工程惠及于民。
(二)堅持規劃引領、因地制宜的原則。棚戶區改造要科學規劃,合理調整和優化城市布局,完善和提升城市功能,因地制宜采取原地安置和異地安置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規劃建設,原則上以原地安置為主。原地安置且人口密集、拆遷量大的項目,要在規劃條件允許的范圍內,按照土地利用集約化原則,適當提高容積率,最大限度合理利用土地,以滿足征收安置。異地安置的,要優先考慮就近安置;要在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范圍內,充分考慮居民就業、就醫、就學和出行需要,合理規劃選址,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設施齊全地段。
(三)堅持連片改造、注重實效的原則。棚戶區改造要結合
城市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和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合理確定用地規模,連片改造、不留死角。對于無法連片改造的分散、零星地塊,實行異地安置改造。房屋征收后騰出的用地,優先規劃建設社區休閑健身場所、體育設施以及小游園、街頭綠地等基礎設施建設和道路微循環改造。
(四)堅持統籌推進、完善配套的原則。棚戶區改造要與城市經濟社會發展、基礎設施建設及生態環境保護統籌推進。結合城市道路等基礎設施建設、河道治理、文物保護和歷史街區整治,同步改善交通、綠化環境,完善各項基礎設施配套。配套設施應與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確保回遷居民居住環境明顯改善。
五、改造措施
(一)制定改造計劃。各縣(區、市)人民政府要進一步調查核實、摸清底數。根據棚戶區房屋的安全性能、基礎設施狀況、公共環境因素、群眾支持程度等進行分類排隊,制定切實可行的2015-2017年棚戶區改造規劃和年度計劃。要落實具體項目和時序安排,優先安排連片規模較大、住房條件困難、安全隱患嚴重、群眾要求迫切的項目,有計劃、有步驟地分期分批組織實施。其中:
1.列入計劃的棚戶區改造項目,要于9月底前完成項目的房屋征收和征地補償工作,12月底前辦理完成土地、規劃、建設等相關手續,并開工建設。
2.列入、2017年度計劃的棚戶區改造項目,要于上
一年度12月底前完成項目的房屋征收和征地補償工作,于本年度9月底前辦理完成土地、規劃、建設等相關手續,并開工建設。
(二)確定改造模式。棚戶區改造采取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統一規劃、連片改造的模式,由政府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擇優確定具有相應資質和良好社會信譽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組織實施。
1.對人口密集、征收量大、集中連片的棚戶區,通過市場運作的方式就地進行開發改造。有實力的企業也可以自主組織實施棚戶區改造。
2.對占用土地少、零星分布或不符合發展規劃的棚戶區,可采取政府統一規劃,通過異地集中建設安置住房的方式進行改造;也可以采取項目捆綁開發方式進行改造。
(三)合理補償安置
1.棚戶區改造項目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按照政府主導、各縣(區、市)房屋征收部門具體組織實施的方式進行。各縣(區、市)房屋征收部門先行制定項目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報當地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2.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中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3.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4.對經濟困難、無力購買住房的棚戶區居民,在符合有關政
策規定的條件下,要優先提供公共租賃住房。
5.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四)確保用地供應
1.棚戶區改造用地納入市、縣土地供應計劃安排,并結合下一年度棚戶區改造計劃項目實行宗地供應預安排,提前落實棚戶區改造項目地塊。
2.棚戶區改造項目在完成房屋征收、地上建筑物和附屬物拆遷成為凈地后,由市、縣(區、市)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權,并經政府同意以“招、拍、掛”公開出讓方式供地,開發企業依法依規獲得土地使用權。
3.對征收拆遷難度大、周期長、不能同時整體拆遷完并騰空為凈地的棚戶區改造項目,為確保安置房按時完工并交付使用,國土部門要在保證項目用地規劃條件整體不變的前提下,根據項目用地拆遷、騰空情況采取分期收儲、分期提供回遷安置用地,及時辦理用地儲備和出讓手續。項目法人可以分期實施,確保被拆遷人按時回遷安置。
4.安置住房中涉及的經濟適用住房、符合條件的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用地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確認后,可以通過劃撥方式供地。
(五)規范建設標準。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的建筑面積標準以144平方米以下的中小戶型為主。在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項目中,應按建筑面積配建不低于5%的公共租賃住房,并作為土地劃撥或出讓的前置條件,配建的其它相關內容同時給予明確。對于不配建或不宜配建的項目,要按照該項目住房的平均銷售價格向保障性住房建設主管部門繳納應配建公共租賃住房面積部分的建設資金,專戶管理,作為當地人民政府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資金。
(六)完善設施配套。棚戶區改造要按照小戶型、功能全、配套好、質量高的要求,科學利用空間,有效滿足基本居住功能。嚴格落實規劃和建設設計指標,組織好新建小區的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污水與垃圾處理等市政基礎設施和公共廁所、物業管理用房、永久性自行車棚、停車場(庫)、社區辦公用房、商業、教育、醫療衛生、無障礙設施等配套公共服務設施的建設,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對規劃保留的建筑,主要進行房屋維修加固、完善配套設施、環境綜合整治和建筑節能改造。同時開展亂搭濫建整治及歷史文化名城、街區和文物古跡保護等工作,增加公共綠地、街心公園等,做到同步規劃建設,同步交付使用。
(七)改善社區服務。棚戶區改造新建小區要全面推行社區管理服務工作,積極做好社區衛生、社區文化、社區環境、社區綜合治理、社區投訴糾紛的調解處理等工作;新建小區要采取招標投標方式,擇優選擇社會信譽好、服務質量優的物業管理企業實施社會化、專業化、市場化物業管理服務;對于原有工礦企業
承擔的后勤化管理服務的小區,主管單位要創造條件,逐步實施
市場化的物業管理服務。
(八)簡化審批程序。各縣(區、市)發改、規劃、國土、住建、財政、稅務、環保、政務大廳等部門,應建立審批快速通道,簡化審批程序,改善服務方式,推行“一站式”審批服務,及時快速辦理項目有關手續和各項優惠政策落實工作。
六、政策扶持
(一)落實優惠政策
1.棚戶區改造項目中的土地出讓金按規定100%繳納,財政部門根據項目征收成本撥付費用(一項一議一定)。
2.對棚戶區改造項目,免征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
3.棚戶區改造項目涉及的有線電視和供水、供電、供氣、供熱、排水、通訊、道路等市政公用設施的配套建設費用、入網、管網增容等經營性收費和有線電視初裝費,各相關單位應依據國家和省有關棚戶區改造的文件規定,以不高于成本價收取或給予減免。
4.按照有關政策的規定,落實好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稅收優惠政策,并將優惠范圍由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擴大到國有林區、墾區棚戶區;企業參與政府統一組織的工礦、林區、墾區棚戶區改造的,對企業用于符合規定條件的支出,準予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二)加大財政投入。在積極爭取中央、省補助資金的基礎上,各縣(區、市)人民政府要加大棚戶區改造的資金投入,可以從城市維護建設稅、城鎮公用事業附加、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土地出讓收入等渠道中,安排資金用于棚戶區改造支出。除上述資金渠道外,還可以從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中適當安排部分資金用于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有條件的縣(區、市)可對棚戶區改造項目給予貸款貼息。
(三)加強信貸支持。積極爭取金融機構對棚戶區改造的資金支持,拓展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國債和金融貸款等籌資渠道。
(四)擴大債券發行。各縣(區、市)人民政府棚戶區改造融資平臺公司、承擔棚戶區改造項目的企業可發行企業債券或中期票據,專項用于棚戶區改造項目。
(五)吸引社會投資。各縣(區、市)人民政府要積極落實民間資本參與棚戶區改造的支持政策,為民間資本參與棚戶區改造創造良好環境,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通過直接投資、間接投資、參股、委托代建等形式參與棚戶區改造。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市政府成立棚戶區改造領導組,組長為市長、副組長為分管副市長、各縣(區、市)人民政府縣長及市發改、規劃、國土、住建、財政、環保、稅務、審計、政務大廳等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住建局。領導組負責全市棚戶區改造領導工作,統籌協調棚戶區改造工作有關事宜,及時解決重大問題,做到規劃到位、資金到位、供地到位、政策到位、監管到位、分配補償六到位。
(二)明確職責分工
各縣(區、市)人民政府是棚戶區改造的責任主體。市直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各司其職、各盡其責、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我市的棚戶區改造工作。
市住建局負責制定棚戶區改造政策、編制年度計劃和年度目標任務的分解、下達;負責匯總、統計、上報全市目標任務完成和年度考核工作,并對各縣(區、市)的棚戶區改造和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工作進行政策指導;負責市城區棚戶區改造項目的認定工作;負責落實市政府對棚戶區改造重大事項的研究、決策和棚戶區改造綜合協調工作。
市發改委負責棚戶區改造項目的立項審批;負責國有工礦企業棚戶區改造項目的安排組織和監督指導工作;負責中央、省的棚戶區改造配套基礎設施建設補助資金的申請和資金下達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牽頭組織中央和省級補助資金的申請、落實工作;負責本級財政棚戶區改造資金的籌集工作;及時撥付中央、省級補助資金和市級資金;負責落實國家、省、市棚戶區改造資金支持政策和本級財政對棚戶區改造項目貸款貼息工作;負責督促各縣(區、市)棚戶區改造資金政策的落實和資金的保障。
市國土資源局依據棚戶區改造年度計劃,負責制定全市棚戶區改造的年度土地利用計劃和用地規劃;建立棚戶區改造建設用地儲備制度,積極爭取保障性住房新增用地指標;負責落實國家、省、市棚戶區改造土地優惠政策、項目建設用地指標、土地收儲和出讓以及土地手續辦理工作。
市規劃和城市管理局負責指導、審核全市棚戶區改造規劃;負責辦理棚戶區改造項目的規劃手續及規劃執行情況的監督工作;組織落實好棚戶區改造項目的供水、供氣、供暖、排水、市政等基礎設施配套工作。
市環保局負責全市棚戶區改造項目的環評審批和監管工作。
市地稅局負責棚戶區改造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工作。
市審計局負責全市棚戶區改造項目的監督審計工作,負責監督、指導棚戶區改造項目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工作。
市政務大廳要牽頭組織棚戶區改造項目各項手續的辦理;督促、指導、協調各有關部門按規定時限完成項目的手續審批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優惠政策落實工作;研究制定優化審批程序、加快項目審批的政策措施。
(三)強化監督檢查
各縣(區、市)人民政府要加強對棚戶區改造的監督檢查,全面落實工作任務和各項政策措施。市、縣兩級監察機關和審計部門要加強對資金使用等各環節的監督,堅決杜絕挪用、占用棚戶區改造資金現象的發生。市、縣兩級住房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工程質量監管,認真執行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制度,嚴把工程質量關。
(四)加大考核力度
市政府對各縣(區、市)人民政府實行年度棚戶區改造目標責任制管理,年底進行嚴格考核。對資金土地不落實、政策措施不到位、建設進度緩慢、質量安全問題突出的縣(區、市)政府負責人進行約談,限期整改。對沒有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縣(區、市)政府相關負責人要進行問責。
晉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