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僅供參考,“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和企業退休人員都按照6.5%的幅度調整,這樣退休待遇差距會不會越來越大?”4月15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出臺《關于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下稱通知)后,一位企業退休人員發出了這樣的疑問。
這份通知稱,從1月1日起,為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
一些企業退休人員心中有關于退休待遇差距的疑問,部分原因在于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退休待遇并不為外界所知曉,這種信息上的不透明總會帶來一些猜想和疑惑。
官方也在試圖回應這些外界的疑慮。
據人社部相關人士介紹,此次調整邁出了統籌各類退休人員待遇調整的第一步,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并軌、增強公平性的直接體現。
10月啟動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實現了機關事業人員和企業職工施行相同的養老保險制度模式,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開始像企業職工一樣自己拿錢交養老保險,這項改革是否能夠解決這兩個群體之間的“待遇差”問題?
機關事業單位月均養老金不明
企業退休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待遇差別一直是社會關注熱點之一。這些年來為了縮減兩者之間的差距,提高企業退休人員的待遇,從2005年到,政府連續11年上調了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到,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養老金達到2200多元,與2004年的月人均647元相比,提高了2倍多,年平均增長率12%左右。
人社部并沒有公布全國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月平均養老金的數額,但在全國的一些地區,尤其是經濟發達地區,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之間存在一定差距是個客觀事實。
一位東部省會城市國企管理人員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該省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月平均為3000多元,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差不多是前者的2倍。
第一財經記者也了解到,事業單位的情況要比公務員更加復雜,從全國范圍來看,事業單位分為三六九等,不同地區情況也不同。有一些差額撥款或是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由于缺乏穩定的上漲機制,這些單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還比不上企業職工。
每當周圍的人談起事業單位退休金高,湖北的李大爺就覺得有點冤。作為一個有四十多年工齡的老職工,他的退休金比起同城在企業退休的朋友們還少好幾百。原因就在于,企業退休職工的養老金水平已經連續上漲而事業單位漲退休金卻沒有相關的政策,只能依照各地的土政策和原單位效益而定。
李大爺把自己從1992年開始工資收入都記錄在一個小本上。他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從2007年到2011年這五年間,他的退休金一直保持在1761.5元的水平,一分錢都沒有漲過。
談到事業單位退休金增長緩慢的原因,多年在醫院從事行政工作的李大爺認為有兩個,一是醫院的薪酬屬于行政序列,必須是政府相關部門允許漲才能漲,二是醫院屬于差額撥款的事業單位,漲工資的資金必須自籌,有錢才能漲。
李大爺說,與以前相比,現在的醫院效益不錯,不漲退休金主要還是政府的政策不允許漲。
此次同步上調養老金待遇將解決不同群體之間養老金調整的亂象。人社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在接受官媒采訪時表示,經濟發達、財政狀況好的地區,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待遇調整幅度相對較高、調整頻率較快,而一些欠發達地區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待遇可能多年不調一次。有的省份,相鄰的兩個市,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待遇調整幅度和頻率有很大差別。
金維剛說,對于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統一調整有利于平衡地區差。今后,上述狀況將得到改變。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更有保障。
政府部門對于此次統一安排、同步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非常重視。在4月14日召開的全國養老保險工作座談會上,人社部副部長游鈞將“精心組織基本養老金調整工作”作為今年社保工作的四大重點之一。
此次調整不僅是“并軌”后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首次上調,也是上世紀90年代企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來,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第一次一起按照統一的調整辦法調整待遇。預計將有8500多萬企業退休人員、1700多萬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受益。
人社部認為,同步調整消除了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在待遇調整安排上的不平衡,邁出了統籌各類退休人員待遇調整的第一步。
待遇差距是否能縮小?
養老金并軌是這一輪頂層設計中最重要的一項改革,并軌雖然實現了制度的統一,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采取一樣的養老保險制度,但這項改革在能否在短時間內達到民眾所期待的抹平兩者之間待遇差距的效果?
據第一財經了解,在并軌之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待遇差距的原因主要是兩者的資金來源和計發辦法不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退休費直接與在職工資掛鉤,通常按照工齡來打八折或是九折,公務員和參公管理的事業單位最高可以達到9.5折。
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待遇則是根據一套養老金計發公式計算而來,由于受到個人賬戶空賬的影響,近年來養老金替代率呈現逐年下降的趨勢。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董克用的研究顯示,在制度建立之初,基本養老保險替代率維持在70%左右,然而2000年以后,基本養老保險替代率持續下降,從1997年的70.79%下降到了的45%,已經處于國際勞工組織公約劃定的養老金替代率警戒線之內。
為了遏制替代率的下降,保障企業退休人員的生活水平不下降,也出于縮小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待遇的差距,政府連續11年以行政化的命令上調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
然而,這種行政化調整養老金待遇卻讓養老基金不堪重負,同時還造成了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的收入出現“倒掛”。一位地方社保局長向第一財經記者表示,養老金的連年上漲一方面加劇了基金收支不平衡,另一方面還出現了退休之后會比在職時高幾百元,早退的拿得比晚退的還要多的情況,企業職工都想辦法要盡早退休。
“并軌”后,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待遇調整不再與同職級在職職工增長工資直接掛鉤,一旦和企業職工采取同樣的養老金計發辦法,待遇是否會發生變化也有待觀察。
機關事業養老保險改革意見同時要求“職業年金與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同步建立”,這表明未來職業年金將成為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標配,用于彌補加入基本養老金保險之后替代率下降的缺口,最終達到改革之后養老待遇不降低的目標。
從目前的制度設計來看,由于職業年金是全面建立而企業年金卻依然只是少數國企才享有,“并軌”之后雖然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執行了相同的制度,但兩者養老金的水平仍然可能會有一些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