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從2015年1月1日起,調整全市企業(含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其他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比例按照全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左右確定,預計月人均增加約205元;調整增加額將于5月底前發放到位。據悉,這是2005年以來,國家連續第11次提高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我市約有15萬企業退休人員受惠。
據了解,根據省人社廳、省財政廳《關于2015年度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粵人社發〔2015〕64號)規定,調整對象為: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2015年1月至6月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在核定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月標準時,同時按本辦法進行調整,調整增加額從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之月起發放。
本次調整的比例按照全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左右確定。調整辦法仍然采取定額調整與定比調整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其中定額部分每人每月按照113元定額計發。定比方面,12月31日前已經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按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5%定比計算調整額;2015年1月至6月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按本人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5%定比計算調整額。
此外,對2015年6月30日前(含當日)年滿75周歲及以上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加發100元,全年1200元,單列一次性發放,不納入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基數。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基本養老金經本次調整后未達到全市調整后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按全市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