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省交通事故賠償內容:
一、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二、誤工費:1、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2、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3、參照廣西相同或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三、護理費:1、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2、參照廣西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四、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五、住院伙食補助費:40元/天。
六、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七、殘疾賠償金:
1、城鎮居民:
一級424860元,
二級382374元,
三級339888元,
四級297402元,
五級254916元,
六級212430元,
七級169944元,
八級127458元,
九級84972元,
十級42486元。
2、農村居民:
一級120160元,- 二級108144元,
三級96128元,
四級84112元,
五級72096元,
六級60080元,
七級48064元,
八級36048元,
九級24032元,
十級12016元。
八、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
九、被扶養人生活費: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十、死亡賠償金:城鎮居民424860元;農村居民120160元。
十一、喪葬費18810元。(若只是傷殘,則沒有第十、十一項費用)。
十二、精神損害撫慰金:死亡的,2?5萬元左右。
十三、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