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車補貼即將進行大變動。“補貼政策要適應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進行調整完善。”在1月23日的“2016中國電動車百人會”上,國家財政部部長樓繼偉表示。這是在2015年財政部表示,2020年以后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退出之后,又一次政策大調整。
“十二五”時期,財政部會同科技部、工信部等部門研究出臺多項政策措施,包括消費補貼、稅收優惠、政府采購、技術研發、充電設施的獎勵、標準法規的建設、體制機制創新等,政策涵蓋研發、生產、消費、運行等各環節,大力支持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
在持續的政策引領下,我國的新能源汽車產業迅速發展。尤其在當前傳統汽車產業的整體低迷情況之下,新能源汽車逆勢向上,呈爆發式的增長態勢。截至2015年,我國已經成為世界最大的新能源汽車的生產國和銷售國。
消費補貼的政策初衷是培育初期市場,實踐證明,這項政策是行之有效的,不過,隨著產業發展,補貼政策的各種問題也隨之出現。“長期執行消費補貼企業容易患上對政府政策的依賴癥,緊盯政策去設定產品,缺乏技術研發和產業升級的動力和壓力。行業容易出現低水平盲目擴張,形成新的產業過剩。”樓繼偉指出。
樓繼偉表示,財政部未來要進一步完善財政政策、創新體制機制,以提升新能源汽車產業水平。“第一要調整補貼政策,建立遴選機制和淘汰機制;第二是建立市場化的扶植機制,這也是中長期扶持政策調整的方向,這方面美國加州零排放汽車的政策以及積分交易制度可以借鑒。”樓繼偉表示。
調整補貼制度,建立遴選機制和淘汰機制方面,財政部將在未來提高補貼門檻,突出對優勢企業的支持。
一方面在整車安全性、可靠性、一致性,以及關鍵零部件技術標準上,大幅度提高標準進一步,突出鼓勵先進、扶優扶強的政策導向,使資金向優勢企業傾斜,防止產業過剩和盲目無序發展,達不到標準的企業不能獲得補貼。這樣可以遏制行業盲目擴張和無序發展,對行業整體發展有利。
另一方面要嚴格執行補貼標準退坡,倒逼企業加快向市場求發展。財政部去年初已明確發布,2017年?2018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標準,在的基礎上下調20%,2019年?2020年下降40%,2020年以后補貼政策退出。“上述政策提前發布,以便企業形成科學合理預期。當前要加強資金監管,堅決打擊各類騙補和尋租。”樓繼偉表示。
在新能源汽車積分制度上,樓繼偉表示財政部在過去幾年時間里,一直在努力推進建立新能源汽車積分交易機制,反復論證和研究過多次,已經有成形的思路。“這項制度有諸多好處。”樓繼偉認為。
“可以最有效地確保政府在技術路線上的中立性,把技術路線的選擇交給市場。同時它借助市場的力量激勵和倒逼企業,把更多資源投入到產品的研發和技術創新上,可避免部分企業的補貼依賴癥和騙補行為,并有利于供需雙方形成穩定的、長期的預期。”樓繼偉表示。
除以上兩點補貼政策的新變化以外,財政將繼續加大對新能源汽車核心技術研發的支持力度,“十三五”時期,新能源汽車將列入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的試點專項。同時探索采取引導資金有償補助等市場化方式,吸引社會資本和金融的資金,進入新能源汽車技術的創新領域。
同時,為了完善新能源汽車消費市場,中央財政也將通過加大對新能源汽車產品檢測、車輛和基礎設施標準的修訂等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快完善新能源汽車政策和制度環境。并加快補齊充電、換電等基礎設施短板。
財政部已經發布了“十三五”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獎補政策,明確對推廣應用數量達到門檻的地方給予綜合獎補。
樓繼偉認為,要建立更加開放和充分競爭的市場,才能培育真正的國際品牌。因此目前在內要堅決消除地方保護,打破國內市場分割。在外,國家也將鼓勵優秀企業加快走出去,通過資本、技術等多層面參與國際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