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民政局離婚需要帶的材料有戶口薄、居民身份證、結婚證、離婚協議書等。離婚登記按照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發證)流程執行。
一、江西民政局離婚需要帶哪些材料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并就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等問題協商一致的,攜帶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冷靜期滿30天后,攜帶《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各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等到受理離婚申請的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二、江西民政局離婚辦理流程
離婚登記按照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
三、江西民政局離婚登記辦理條件
1、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2、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及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4、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5、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6、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雙方當事人持有常住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