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民政局離婚需要帶的材料有戶口薄、居民身份證、結婚證、離婚協議書等。離婚登記按照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發證)流程執行。
一、淮安民政局離婚需要帶哪些材料
1. 戶口簿
2. 身份證
3. 離婚照片
4. 離婚協議
5. 結婚證照片
二、淮安民政局離婚辦理流程
1、申請協議離婚時,雙方必須共同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即使委托律師代理,本人也必須親自辦理手續;
2、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并親筆簽名或按指印;
3、雙方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
4、婚姻登記機關自受理當事人的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1個月內予以審查。對符合離婚條件的當事人,發出領取《離婚證的通知。申請離婚登記的雙方當事人應當自接到領證通知之日起1個月內親自到市民政局領取離婚證,不得由一方或者委托他人代領。逾期未領證的,應當重新辦理離婚登記申請手續。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領證期限的,應當經市民政局同意,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個月。
三、淮安民政局離婚登記辦理條件
1、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2、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及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4、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5、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6、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雙方當事人持有常住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