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政局離婚需要帶的材料有戶口薄、居民身份證、結婚證、離婚協議書等。離婚登記按照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發證)流程執行。
一、上海民政局離婚需要帶哪些材料
辦理離婚申請需要:
(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原件;
(2)本人有效的戶口簿原件;
(3)結婚證。
辦理離婚登記(發證)需要:
(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原件;
(2)本人有效的戶口簿原件;
(3)結婚證;
(4)離婚協議書;
(5)受理回執單;
(6)男女雙方各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二、上海民政局離婚辦理流程
(一)申請。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共同到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并提供以下證件和證明材料:
1.內地婚煙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2.符合《婚煙登記工作規范》規定的有效身份證件;
3.在婚煙登記機關現場填寫的《離婚登記申請書》
(二)受理。婚煙登記員按照《婚煙登記工作規范》有關規定對當事人提交的上述材料進行初審。
申請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一本結婚證丟失的,當事人應當書面聲明遺失,婚煙登記員可以根據另一本結婚證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申請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兩本結婚證都丟失的,當事人應當書面聲明結婚證遺失并提供加蓋查檔專用章的結婚登記檔案復印件,婚姻登記員可根據當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受理離婚登記申請。
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初審無誤后,發給《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不符合離婚登記申請條件的,不予受理。當事人要求出具《不子受理離婚登記申請告知書》的,應當出具。
(三)冷靜期。自婚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并向當事人發放《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遺失的可不提供,但需書面說明情況),向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婚煙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并親自填寫《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經婚煙登記機關核無誤后,發給《回離婚登記申請確認單》,并將《離婚登記申請書》《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與《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確認單(存根聯)》并存檔。
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未共同到婚煙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四)審查。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后三十日內(期間屆滿的最后一日是節假日的,以節假日后的第一日為期限屆滿的日期)雙方當事人應當持《婚煙登記工作規范》第五十五條第(四)至(七)項規定的證件和材料,共同到婚煙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
(五)登記(發證)。婚姻登記機關按照《婚煙登記工作規范》第五十八條至六十條規定,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一份并自行保存,婚煙登記處存檔一份。婚煙登記員在當事人持有的兩份離婚協議書上加蓋“此件與存檔件一致,涂改無效。×x婚煙登記處xx年月X日”的長方形紅色印章并填寫日期。多頁離婚協議書同時在騎縫處加蓋此印章,騎縫處不填寫日期。當事入親自簽訂的離婚協議書原件存檔,婚煙登記處在存檔的離婚協議書加蓋“××登記處存檔件××年x月xx日”的長方形紅色印章并填寫日期。
三、上海民政局離婚登記辦理條件
1、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2、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及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4、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5、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6、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雙方當事人持有常住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