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民政局離婚需要帶的材料有戶口薄、居民身份證、結婚證、離婚協議書等。離婚登記按照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發證)流程執行。
一、沈陽民政局離婚需要帶哪些材料
1.當事人雙方持有效的戶口簿;
2.當事人雙方持有效的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
3.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4.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雙方簽名、指紋、日期,需在登記員面前完成);
5.當事人雙方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5厘米×3.5厘米);
二、沈陽民政局離婚辦理流程
申請→受理→冷靜期(30日)→審查→登記(發證)。
三、沈陽民政局離婚登記辦理條件
1、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2、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及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4、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5、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6、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雙方當事人持有常住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