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最新消息:福州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領取
福州市社保中心昨日消息,即日起,福州市啟動養老金認證,對于孤寡、殘疾、患病、高齡的企業退休人員,該中心可主動上門提供服務。據了解,福州全市約27萬企退人員需進行領取養老金資格認證。根據退休人員的不同,認證工作截止時間也不同。
現居住福州市城區的企退人員(含各縣市區在榕居住的)領取養老金資格認定工作,4月15日前結束;現居住本縣(市)的企退人員領取養老金資格認定工作(含福州市本級及在其他縣市參保現居住在本轄區內的退休人員),4月20日前結束。
對于未進入社區管理的企退人員(含新辦理退休人員),應按本人現居住地進行認定,由本人持身份證向所在社區申報,由社區向街道申報后,街道統一報送市退管中心,次月下傳轉移數據;對于“下落不明”的退休人員,應填寫下落不明人員花名冊,報市退管中心審查并暫停直至停發養老金;對于外出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認定的人員,補認定時間后延一個月后于5月10日前結束。
此外,異地居住的(含探親、暫住)企業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資格認定工作從4月開始,6月底結束。長期住院的退休人員,須另提供二乙級別以上的醫院疾病證明、住院發票和近期的藥品清單,委托親屬送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認證手續。居住寺廟的退休人員,應前往寺廟所屬的宗教局、社保經辦機構或所在街道進行認證;出國人員養老金資格認定,由我國駐外大使館出具審核表;居住香港、澳門、臺灣的退休人員,應對應提供民政事務總署或港九工會聯合會、澳門工會聯合會、臺灣當地公證機關或戶政事務所出具的生存健在證明書,送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認證手續。
對于已停發養老金的退休人員,現居住市(縣)本級的,本人持身份證到現居住的社區街道辦理蓋章確認手續后,到市(縣)退管經辦機構辦理恢復手續,現居住異地的,按照非網上認證辦法進行。市民可撥打電話 12333、87305925、83929102詳詢。
“企退人員領取養老金資格認證結果,是作為發放養老金的重要依據,對于沒有按時進行認證的退休人員,將直接影響到其養老金的發放。”市社保中心負責人表示,對認證工作中失責造成養老金被冒領的工作人員,要追究其行政效能責任。對于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要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并追究其刑事責任。
個人養老賬戶余額不得提前支取
新政明確,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
單位繳費。單位按其繳費工資基數的20%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單位繳費工資基數為本單位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之和。
個人繳費。個人按其繳費工資基數的8%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代扣。
機關單位(含參公管理的單位)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中的基本工資、國家統一的津貼補貼(特區津貼、警銜津貼、海關津貼等國家統一規定納入原退休費計發基數的項目)、規范后的津貼補貼(地區附加津貼)、年終一次性獎金。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中的基本工資、國家統一的津貼補貼(特區津貼等國家統一規定納入原退休費計發基數的項目)、績效工資。其余項目暫不納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個人繳費工資基數達到本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按300%作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低于本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60%作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
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參保人員按照個人繳費工資基數8%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全部記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只用于工作人員養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國家統一公布的記賬利率計息,免征利息稅。參保人員死亡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可以依法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