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試用期期間,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尚未形成穩定的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可以不用試用不合格的勞動者,勞動者也可以辭去這份工作。沒有人可以限制勞動者的人身自由。自己的勞動力賣給誰都可以。但是建議你的朋友對加班勞動不要過于計較,遇到需要盡快完成一項工程的任何單位都要選擇加班加點,只要應有的待遇不缺,作為勞動者應當有不怕吃苦的工作精神。
試用期辭職不批怎么辦
1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九十條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法律分析:
根據以上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是不需要用人單位批準的,只需要提前需要通知即可,具體情況為:
1、正常履行的勞動合同,勞動者只需要提前30天提交書面辭職申請即可,不需要獲得用人單位的批準。
2、試用期的勞動合同,作為勞動都只需要的前3天提交書面辭職申請即可,不需要獲得用人單位的批準。
3操作步驟:
1、提交辭職申請;
2、要求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3、結算離職工資;
4、取得離職證明及相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