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鞏固“打非治違”工作成效,及時開展“回頭看”。下面是思而學教育網小編整理的2017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歡迎大家閱讀!
【2017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1】
為嚴厲打擊和有效整治各類非法違法行為,促進我鎮安全生產形勢持續平穩發展,有效預防安全生產事故尤其是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決定在全鎮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現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國家、省、市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標本兼治",嚴格落實責任,強化工作措施,深入排查治理各類安全生產隱患,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著力規范安全生產秩序,有效防范各類安全事故發生,堅決遏制較大以上事故,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全鎮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專項治理領導小組
三、工作重點
一是重點行業領域。
在全面開展"打非治違"工作的基礎上,開展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煙花爆竹、特種設備、餐飲燃氣、石油天然氣、校車、農機等行業領域專項整治。
二是重點違法違章行為。
嚴厲打擊8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
1。關閉取締又擅自生產經營建設的、應關未關或關閉不到位的。
2。瞞報謊報事故以及重大隱患隱瞞不報或不按規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3。拒不執行安全監管監察指令、抗拒安全執法的;
4。非法用工、無證上崗的;
5。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責任不明確、措施不落實、整改不到位的;
6。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實不到位的;
7。新材料、新裝備、新技術未經安全檢測核準投入使用的;
8。其他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的生產經營建設行為。
深入開展打擊5大類行業、領域的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
1。道路和水上交通。營運車輛駕駛員超速、超載、疲勞駕駛、酒后駕駛、逆向行駛、占道霸道行駛以及無駕駛證、駕駛證與所駕車型不符、無從業資格證駕駛運輸車輛的;客運和危化品運輸車輛掛靠營運的;旅游包車未取得包車證或持空白包車證的;非客車(船舶)違法載人的;不具備營運資格車輛非法營運的;非法改裝車輛從事運輸的;涉校車輛超速、超載的;農用車輛非法載客的;未經批準的渡口渡船非法經營的。
2。建筑施工。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的;施工、監理單位無相關資質或超越資質范圍承攬工程,轉包、違法分包工程的;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的;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無操作證書,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
3。消防。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或者未與居住場所保持安全距離的;單位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單位建筑消防設施損壞、不能正常運行、擅自關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員沒有持證上崗、不會操作設施設備的;消防設施、器材未定期檢測,消防安全標志缺損的;車站碼頭、商場市場、公共娛樂場所及"三合一"建筑等重點單位未進行火災隱患排查治理,未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的。
4。煙花爆竹。零售經營點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的;零售經營點與建筑物安全間距不足的;零售經營點存在超量儲存的。
5。特種設備。未經許可,制造、安裝、改造維修特種設備,非法使用無資質單位生產的特種設備的;特種設備在制造、安裝、改造維修過程中未經法定監督檢查驗收合格投入使用的;使用未經注冊登記特種設備的。
四、工作安排
一是動員部署、摸底排查階段(7月底-8月中旬)
1、全面安排部署。各村(社區)、各單位要結合各自實際,全面分析形勢,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針對可能導致事故的嚴重非法違法行為、影響惡劣的典型非法違法行為、屢禁不止頑固非法違法行為,明確打擊重點,認真研究制定本地區、本行業領域"打非治違"集中行動的具體實施方案。
2、廣泛宣傳發動。各村(社區)、各單位要認真開展宣傳動員,把鎮委、鎮政府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決策部署和"打非治違"的工作要求傳達落實到村組,相關職能部門以及所有生產經營單位,努力營造全社會關注支持"打非治違"的濃厚氛圍。
3、深入排查摸底。各村(社區)、各單位要對轄區內所管行業的安全生產隱患、非法違法行為進行全面深入細致的排查摸底,將重大安全隱患、非法違法應停產整頓和關閉取締的名單整理造冊,建立臺賬,做到底子清楚,情況清晰、目標準確。
二是集中治理、嚴厲打擊階段(8月中旬至9月底)
針對全面排查摸底和巡查監控的情況,各村(社區)、各單位要在鎮安委會指導下及時系統進行研究,就排查發現的非法生產經營建設單位嚴格依法依規分類處置,按照"四個一律"的要求扎實開展集中整治。對非法生產經營建設和經停產整頓仍未達到要求的,一律關閉取締;對非法生產經營建設的有關單位和責任人,一律按規定上限予以處罰;對存在非法生產經營建設的單位,一律責令停產整頓,并嚴格落實監管措施;對觸犯法律的有關單位和人員,一律依法嚴格追究法律責任。同時,要注重源頭治理,深挖嚴打非法違法行為背后的"保護傘",切實維護法律的尊嚴和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鎮安委辦將開展暗訪抽查,加強督查督辦,推動各村(社區)、有關單位"打非治違"工作的全面、深入和平衡開展。
三是堅持督查、鞏固提高階段(9月至12月)
各村(社區)、各單位要加強"打非治違"各階段工作的檢查分析,及時開展"回頭看",加強督查督辦,不斷完善規范化、常態化、制度化的"打非治違"工作機制。鎮安委辦將采取有效形式組織檢查驗收,并將"打非治違"納入各村(社區)、各單位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凡是"打非治違"不力被曝光、被通報、被約談的,一律予以考核扣分;非法違法事故多發、事故指標超控的,取消評先資格,并按照"一票否決"的規定予以責任追究。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鎮長楊文剛、黨委宣傳委員彭迎春為副組長的全鎮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安委辦,具體負責全鎮"打非治違"工作的統籌協調和檢查督辦。各村(社區)、各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機構和責任人員,按照全鎮統一部署,專題研究,精心組織,扎實推進本地區、本行業的"打非治違"工作。
二是增強工作合力。相關職能部門要根據全鎮統一部署,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在切實抓好本行業本領域"打非治違"工作的同時,相互密切配合,加強聯合執法。對各類非法違法行為,要嚴格落實停產整頓、關閉取締、上限處罰、嚴厲追責"四個一律"措施。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監督作用,發動群眾積極舉報,營造"打非治違"良好氛圍。
三是落實工作責任。落實黨政領導干部"一崗雙責"的相關要求,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帶隊"的原則,定期開展全面排查和巡查檢查,對非法違法行為露頭就打,嚴格監管執法,督促企業建立隱患自查自改月報制度,糾正違規違章行為,排查治理安全隱患。
四是注重標本兼治。各村(社區)、各單位要把"打非治違"與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隱患排查治理、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整治相結合,互相促進; 要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疏堵結合,做到打擊一處、整治一處、鞏固一處;要針對"打非治違"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完善相關法規、制度和標準規程,在注重預防、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切實把"打非治違"工作與構建本質安全體系結合起來,強化治本之策,實現"打非治違"常態化,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2017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2】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國、全省集中開展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會議精神,切實抓好全縣安全生產工作,促進全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更好更快發展,縣人民政府決定從2月中旬至3月底在全縣集中開展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政府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標本兼治”,嚴格落實政府“打非”和企業“治違”責任,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現象,切實糾正各類違規違章行為,進一步規范安全生產秩序,有效防范各類安全事故,堅決遏制較大事故,建立“打非治違”長效機制,促進全縣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重點范圍
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和燃氣、消防安全、危化品、煙花爆竹、非煤礦山、一般工礦商貿、特種設備等行業及領域。
三、組織機構
四、工作重點
(一)共性內容:
1、無證、證照不全或過期從事生產經營建設的;
2、關閉后又擅自生產經營建設的;
3、停產整頓、整合技改未經驗收擅自組織生產的和違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的;
4、重大隱患隱瞞不報或不按規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未依法進行安全培訓、沒有取得相應資格或無證上崗的;
6、拒不執行安全監管監察指令、抗拒安全執法的;
7、作業規程不完善,缺乏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現場管理混亂、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和違反勞動紀律的。
8、安全生產工藝系統、技術裝備、監控設施、作業環境、勞動防護用品配備不符合規定要求的。
9、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責任不明確、措施不落實、整改不到位的。
10、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實不到位的。
11、應急救援隊伍、裝備不健全,應急預案制定修訂演練不及時,以及自救裝備配備不足、使用培訓不夠的。
12、其他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的生產經營建設行為。
(二)重點行業領域:
1、道路和水上交通:駕駛人酒后駕駛、超載、超速行駛、不按規定線路行駛,以及無證駕駛,駕駛證與所駕車型不符、無從業資格證駕駛運輸車輛的;客運車輛不按規定線路行駛的;旅游包車末取得包車證或持空白包車證的;不具備營運資格車輛非法營運的;非法改裝車輛從事運輸的。
2、危險化學品:新建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項目未經正規設計,以及未通過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并已建設、投入生產運行的;未進行重大危險源備案,未進行評估或評估未通過的;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整改而繼續生產、經營的。
煙花爆竹:無證生產、經營或超許可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經營零售戶未按要求搬遷到指定區域規范經營的;違法生產、經營的。
3、非煤礦山:無采礦許可證私挖盜采、超層越界開采礦產資源的;未依法履行有關審批程序,擅自勘探、建設和加工生產的,以及假借整合技改之名逃避關閉、擅自開采礦產資源的。
4、建筑施工、燃氣、地質安全: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的;施工單位無相關資質或超越資質范圍承攬工程,轉包、違法分包的;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無操作證書,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燃氣站點非法無證充裝,運輸車輛不規范的;地質災害防范管控不力的。
5、消防安全: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或者未與居住場所保持安全距離的;生產、儲存、經營其他物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單位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單位建筑消防設施損壞、不能正常運行、擅自關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員沒有持證上崗、不會操作設施設備的;敬老院、老齡公寓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
6、學校及校車安全:不符合校車安全管理規范的,司機證駕不符、超載的;嚴重影響校園周邊環境的。
7、一般工礦商貿企業:違法違規在煤氣區域進行作業的;違法違規在有限空間進行作業的;違法違規在粉塵爆炸危險場所進行作業的;違法違規進行高溫熔融金屬作業的,電力領域違規操作、亂搭亂建的。
8、特種設備、食品藥品安全:未經檢測使用設施設備的;未經審批的食品藥品經營行為。
9、農機及其他農口、旅游等安全:農用車非法載客的,防雷、水利建設與設施管護不規范的,旅游點不按規定開設與管理的,農村危房管理不到位的。
五、職責分工及責任領導
(一)道路交通。牽頭縣級領導:副縣長任立,責任單位:縣交通運輸局、縣交警大隊、縣公路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二)水上交通。牽頭縣級領導:副縣長姜建渠,責任單位:縣交通運輸局、縣海事處、各鄉鎮人民政府。
(三)危化物品、煙花爆竹。牽頭縣級領導:副縣長任立,責任單位:縣安監局、縣商務糧食局、縣市管局、縣交
通運輸局、縣公安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四)非煤礦山。牽頭縣級領導:副縣長程節,責任單位:縣科工局、國土局、縣環保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五)建筑施工和燃氣、地質災害。牽頭縣級領導:副縣長周凱,責任單位:縣住建局、縣工業園區、縣國土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六)消防安全。牽頭縣級領導:副縣長任立,責任單位:消防大隊、縣公安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七)校車、校園安全。牽頭縣級領導:副縣長鄧紅,責任單位:縣教育局、縣交警大隊、消防大隊、縣市管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八)一般工礦商貿企業。牽頭縣級領導:副縣長程節,責任單位:縣安監局、縣科工局、縣工業園區、各鄉鎮人民政府。
(九)特種設備、食品藥品。牽頭縣級領導:副縣長姜建渠,責任單位:縣市管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十)農機、旅游、防雷、農村危房、水利設施安全。牽頭縣級領導:副縣長周宏林,責任單位:縣農機局、縣文廣新體局、縣氣象局、縣住建局、縣水利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十一)綜合督察組。由縣安委辦負責。
六、方法步驟
此次“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堅持“四結合”原則(屬地為主與行業督導相結合,企業自查自糾與政府督查相結合,全面排查與重點整治相結合,監督檢查與聯合執法相結合),從2017年2月中旬開始,到3月底結束,分五個階段進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糾階段(2月16日-2月23日)。
各級各部門各單位結合實際制定具體方案,按照安全生產“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的要求,深入宣傳發動,把“打非治違”要求傳達落實到基層一線。各鄉鎮人民政府要組織開展全面排查,通過“四不兩直”暗訪暗查,摸清非法違法的底子。特別要督促企業落實“治違”主體責任,建立和落實隱患自查自改自報系統,立查立改違規違章行為。
(二)建立臺賬、明確工作任務階段(2月24日-2月28日)。
通過排查對發現的各類安全隱患及違法行為分門別類建好臺賬,明確好責任領導、責任人、責任單位。
(三)聯合執法、第一輪集中整治階段(3月1日-3月15日)。
針對排查摸底和暗訪暗查發現的問題,由縣人民政府牽頭,各鄉鎮人民政府分類組織開展集中整治。對非法違法突出的地區和單位,縣、鄉政府領導要帶隊深入現場集中打擊。縣安委辦和相關職能部門要加強督查督辦,推動“打非治違”工作平衡開展。縣安委辦對相關單位開展第一輪全面督查。
(四) 第一輪集中整治回頭看階段(3月16日-3月20日)。
各級各部門各單位對前期開展的“打非治違”工作進行“回頭看”,重點檢查責任制、隱患臺帳、隱患整改、行政問責等工作的落實情況并及時通報,查漏補缺或“回爐補火”。
(五) 聯合執法、第二輪集中整治階段(3月21日-3月26日)。
啟動第二輪整治,鞏固前段工作成果,省、市、縣安委辦對相關單位進行第二輪全面督查,縣直相關部門對本行業領域“打非治違”工作開展全面檢查。
(六)鞏固提高階段(3月26日-3月31日)。
各級各部門各單位全面總結“打非治違”工作情況,及時發現和推廣先進典型,有針對性地加強安全生產制度建設,推動“打非治違”工作常態化、規范化和制度化。要實現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縣安委辦不定期組織開展檢查督查,將“打非治違”工作情況納入年度安全生產績效考核。
七、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按照“打非治違”工作行動由政府負總責,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具體負責的總體要求,各部門、各鄉鎮要成立由部門、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的“打非”領導機構,切實加強對“打非治違”工作的組織領導。各鄉鎮、縣安委成員單位的工作方案于2月25日前報縣安委辦公室。
(二)切實增強工作合力。相關職能部門要根據縣安委的統一部署,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在切實抓好本行業領域“打非治違”工作的同時,密切配合,加強聯合執法。對各類非法違法行為,要嚴格落實停產整頓、關閉取締、上限處罰、嚴厲追責“四個一律”措施,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監督作用,發動群眾積極舉報,營造“打非治違”濃厚氛圍。
(三)切實落實工作責任。“打非”工作由縣人民政府組織,部門牽頭、公安配合、鄉鎮參與,對非法違法行為做到露頭就打,決不姑息,對“治違”不力的企業,要依法采取責令停產整頓、暫扣或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等措施。對“打非”不力導致嚴重存在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的,要堅決按照有關規定嚴格事前問責。
(四)切實注重統籌兼顧。“打非治違”排查摸底工作要與節后復工復產安全監管結合起來,做到不安全不復產。把“打非治違”與安全生產大檢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企業隱患自查自改月報系統建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和產業結構調整結合起來,協調推進、務求實效。把“打非治違”與掃黑除惡、反腐倡廉結合起來,嚴打深挖非法違法背后的“保護傘”和黑惡勢力,斬斷黑色利益鏈。把“打非治違”與作風建設、安全生產領域損害群眾利益專項整治結合起來,堅持“四不兩直”,深化暗查暗訪,加強督促整改,力爭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