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支部要把黨性、黨風、黨紀教育作為廉政教育的重要內容來抓。下面請看小編為大家帶來的班子成員黨風廉政建設崗位責任書,一起來閱讀吧。
2017班子成員黨風廉政建設崗位責任書【1】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十八屆中央紀委第五次全會和省、市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精神,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等黨內法規和《湖北省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暫行辦法、湖北省黨風廉政建設“一票否決”暫行辦法、湖北省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作風狀況評價暫行辦法》有關精神及局黨組推進“兩個責任”落實的措施,確保黨風廉政建設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推進孝感環保工作持續健康發展,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責任目標
(一)強化主體責任。各科室(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科室(單位)黨風廉政建設的第一責任人,要負總責、負全責、負主責,要牢固樹立“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失職”的理念,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認真制定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目標任務和具體措施,對重要工作、重要問題、重要環節、重要線索要及時過問和報告。
(二)定期分析形勢。根據中央和省、市及局黨組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要求,結合環保工作實際,堅持每季度召開科室(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形勢分析會,分析研究科室(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形勢,每季度向分管局領導書面報告執行黨風廉政建設情況。
(三)組織廉政教育。重視和加強黨風廉政教育,組織并參加黨風廉政建設教育活動,結合機關周四學習、干部培訓等活動開展經常性黨風廉政教育,帶頭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帶頭遵守廉政紀律。
(四)落實各項制度。12月底前,總支、支部主要負責人以書面形式向局黨組和紀檢組報告本年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并在局機關黨員干部大會上述責述紀述廉。認真落實約談和函詢制度。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確保黨員干部清正、清廉、清明。
(五)落實“一崗雙責”。各科室(單位)主要負責人定期研究、布置、檢查和報告分管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做到反腐倡廉與業務工作同時部署、同時落實、同時檢查、同時考核。
(六)自覺接受監督。認真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六條意見和市委“七十五條要求”及局黨組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有關規定,支持、協助紀檢監察開展執紀監督、查辦案件和信訪調查等工作。完善內部管理和風險防控措施,嚴格用制度管權管事,確保本科室(單位)干部成長安全、項目建設安全、資金使用安全。
(七)開展檢查考核。由局紀檢組會同相關科室實施檢查考核。采取科室(單位)自查,結合半年考核、年度考核與專項檢查進行,按照聽取匯報、座談了解、查看記錄、民主測評的方式進行。
(八)嚴格責任追究。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的,根據干部管理權限,責任輕重,實行“一案雙責”,做到“真兌現”、“硬掛鉤”、“零容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追責一起。對情節較輕的,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誡勉談話、書面檢查;情節較重的,給予通報批評;情況嚴重的,嚴肅追究黨紀政紀。
二、責任考核
按照《湖北省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暫行辦法》進行,由局辦公室、監察室具體組織實施。
三、責任追究
在責任考核中發現應予責任追究的行為,要按照省委省政府《關于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的行為實施責任追究的辦法(試行)》實施責任追究。
四、其他事項
(一)本責任書雙方簽字后生效。
(二)本責任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三)本責任書每年一簽,若職務變動,本責任書由繼任者負責。
局班子成員: 科室(單位)負責人:
(簽字) (簽字)
2017班子成員黨風廉政建設崗位責任書【2】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第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陜西省紀委十二屆六次全會精神,進一步加強全局黨風廉政建設,確保黨中央、省、市、縣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方針、政策在我局的貫徹落實,促進全局干部廉潔從政,根據中央《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基本原則
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及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堅持環保局統一領導,紀檢監察室協調,局、隊、站各負其責,將黨風廉政建設與環保各項工作緊密結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檢查,一起考核,保證縣委、縣政府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決策和部署的貫徹落實,保障全局各項任務的圓滿完成。
二、責任內容
局長為全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堅持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各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各分管領導對各自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各科室負責人協助分管領導貫徹落實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認真抓好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局領導班子和領導班子成員在黨風廉政建設中承擔以下領導責任:1.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結合環保工作實際,研究制定全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目標要求和具體措施,由監察室牽頭,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任務進行責任分解,明確班子成員在黨風廉政建設中的職責和任務分工,并按照計劃推動落實。
2.履行監督職責,對責任范圍內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領導干部和干部隊伍的廉潔自律情況進行監督。在檢查、考核、總結、述職、匯報中要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列入專項內容。
3.加大黨風廉政建設的宣傳教育力度,提高責任意識,組織干部職工學習黨和國家領導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理論,及時傳達上級反腐倡廉的文件和指示,深入進行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和廉政教育。大力推進廉政文化建設,結合每周五集中學習制度,在黨員領導干部中開展送廉、讀廉、寫廉活動,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講廉政黨課。
4.嚴格執行“四大紀律八項要求”和“五個不許”的有關規定,嚴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嚴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嚴格落實中省市八項規定,堅決糾正“四風”等突出問題,不斷改進工作作風,強化責任意識,提高工作效率。
5.堅持抓早抓小抓預防。對黨員干部存在的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早處理,對苗頭性問題要約談誡勉提醒,防治小問題釀成大錯。
6.堅持重大事項民主決策制度、選拔干部和人事調配集體研究制度、班子內部通報制度、財務會簽制度、民主生活會制度、述職述廉、誡勉談話、函詢和黨員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
7.深化懲防體系建設。抓好懲防體系各項制度落實,加強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執行情況專項督查,深入開展重點崗位廉政風險防控工作。
各科室負責人在黨風廉政建設中承擔的責任:1.按照“一崗雙責”的要求,認真履行職責,協調一致,形成合力,對科室的工作人員履行崗位責任和廉潔從政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2.抓好職責范圍內黨風廉政建設的決策和工作部署的落實。針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存在的傾向性問題,進行研究,提出階段性工作意見和整改要求。
3.加強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領導和指導。每名領導對分管范圍內的反腐倡廉工作定期檢查,督促各科室完成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目標任務。
4.加強對政治紀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對我局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各種違反政治紀律的行為。
5.深化環保行政審批流程管理。進一步清理、取消和規范行政審批事項,建立科學合理的監控機制,加強審批后續管理,防止審核項目中的不正之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