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小學入學政策年齡截止日一事,教育部2月26日回應稱,《義務教育法》規定:“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應當送其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又規定:“義務教育實行國務院領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籌規劃實施,縣級人民政府為主管理的體制。”由于各省適齡兒童數量情況和教育資源的實際承載能力不同,一直以來,具體入學政策年齡截止日期由各省具體規定。因此,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7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是依法重申現行制度和做法,教育部不會統一規定具體入學政策年齡截止日期。
此前報道:小學入學日期將松動意味更早入學?媒體:不一定
中新社北京2月26日電(記者馬海燕)中國教育部辦公廳日前印發《關于做好2017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就讀小學一年級兒童的截止出生年月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法律規定和實際情況統籌確定。一石激起千層浪,很多人據此認為上學時間有松動,意味著孩子可以提早入學,但實際情況并不一定如此。
多年來,中國教育部門規定,8月31日前滿6周歲的兒童可以上小學。這一通知發布后,有媒體解讀小學入學兒童出生截止日期可推遲到12月31日。這就意味著最早5歲8個月的孩子可以入學。
有家長認為這解決了“輸在起跑線上”的問題。為搶在9月1日前入學,選擇8月底剖腹產的中國媽媽不在少數。可馬上就有觀點指出,截止日期放寬至12月31日,同樣會帶來一批本該在1月出生的孩子提前落地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