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河南日報》9月13日報道我省去年已經在全國率先全面推開了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將原來獨立的中學教師職務系列與小學教師職務系列統一并入新設置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系列,在層級上設置了正高級,在小學和幼兒園設置了高級崗位。記者9月10日從省人社廳獲悉,至目前,全省已經評出首批24名正高級中小學教師,分布在鄭州、焦作、許昌和省教育廳直屬學校。
據介紹,以往中學教師職稱最高等級為副高級,小學教師職稱最高等級為中級,且相互獨立。2012年,鄭州、焦作、許昌被人社部、教育部列為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建立統一的中小學教師職稱體系,設置正高級教師、高級教師、一級教師、二級教師、三級教師5個等級,并在評審中與事業單位崗位聘用制度等相銜接,創新完善了評價機制。在總結三市試點經驗的基礎上,我省去年在全省范圍內推開了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中小學高級教師不再實行全省集中評審,而是在各省轄市分設評委會,實行評委異地交流進行評審。同時,對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價標準作了全面修訂,在全省中小學高級教師評審中全面推行講課答辯與專家評議相結合的評價方式,通過全面推行講課答辯,確保教學效果較好的教師脫穎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