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創新發展的意見》(粵附〔2018〕46號)和《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2020年省級污染防治攻堅戰資金(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及推廣應用補貼)的通知》(粵財建〔2019〕125號)工作要求,我局擬組織開展2020年度新能源汽車整車生產企業貼息資金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2020年度新能源汽車整車生產企業貼息資金申報時間為2020年8月19日至8月31日。
二、申報對象
本次專項資金申報對象為:注冊地在廣東省中山市行政區域內且具有獨立法人身份的新能源汽車整車生產企業。
三、申報條件
(一)申請專項資金的新能源汽車整車生產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
1.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
2.具備完善的銷售服務體系;
3.具備一定的產品研發、試驗驗證、生產等能力;
4.執行國家《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等規定;
5.申請年度所生產的新能源汽車發生實際銷售。
(二)申請專項資金的新能源汽車應具備以下條件:
1.為符合上述(一)規定的整車生產企業生產的產品;
2.產品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并享受中央財政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資金補助;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保證銷售新能源汽車與《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產品一致。
四、申報材料
申請專項資金的新能源汽車整車生產企業應提交以下資料,且須保證材料的真實性及有效性。
(一)《廣東省新能源汽車產業創新發展貼息專項資金申請表》;
(二)《廣東省新能源汽車產業創新發展貼息專項資金車輛明細表》;
(三)項目單位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四)企業開戶許可證或相關銀行帳戶信息(復印件加蓋公章);
(五)相關車型列入國家《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批次憑證或相關憑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六)車輛購銷合同或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等憑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七)公安部門核發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或機動車行駛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八)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承諾書;
(九)其他相關憑證材料(復印件加蓋公章)。
五、申報方式
請各鎮區積極組織符合條件的企業及時進行申報。申報企業需在中山市產業扶持發展專項資金信息網(http://fczj.zs.gov.cn/)填報有關信息并逐一上傳相關申報資料,同時需提交紙質申報材料(一式1份,左側依序裝訂)至企業所在鎮區,相關鎮區初審后報送至市發展改革局產業發展科(市政府大樓501室)。該專項資金申報截止時間為2020年8月31日,網上申報功能于截止日當天18:00自動關閉,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