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29 日下午,市商務局聯合市金融局、市發改局、市公安局、清遠銀保監分局等部門舉行新聞發布會,宣布從 5月 1 日啟動清遠市汽車消費促進月活動。
本次活動為期一個月,由市商務局牽頭,市財政投入專項資金,按照“總額控制”、“先到先得”原則,對活動期間前 10000 輛在我市符合條件企業購買“國六”排放標準、新能源汽車的新車(以生態環境、發改部門認定標準為準),給予每輛補助 1000 元,同時疊加汽車銷售企業讓利促銷及銀行保險機構汽車信貸保險產品優惠,通過財政激勵扶持、企業配套讓利、銀行保險合作特惠等方式,政企銀保四方合力聯動,進一步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需求,促進消費回補和潛力釋放。
市商務局局長張楊彬表示:“隨著消費信心逐步提振,此前受到抑制的消費需求將持續得到釋放,本次活動是承接‘互聯網+惠民消費’活動月的熱潮,把對餐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旅游等服務業的消費刺激政策進一步延伸至汽車等大宗商品消費領域,促進因為疫情受阻的線下消費回補回暖,大力提振短期低迷的社會消費市場狀態,同時加快產業轉型升級和汽車消費更新換代的進程。”
在政企協同、上下聯動的氛圍下,整個 5 月份,清遠全體市民將在兩大消費促進活動的帶動刺激下,配合久違的五一長假假期,釋放因疫情壓抑已久的消費熱情和潛力,在餐飲、新型農業、旅游等服務業消費與汽車大宗商品消費上持續掀起熱潮。
清遠市汽車消費促進月活動:
在 2020 年 5 月 1 日至 2020 年 5 月 31 日期間購買“國六”排放標準、新能源汽車(納入國家工信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的新車(須核定購買汽車發票),可以享受政府財政資金補助,資金直接撥付到符合條件的各消費者。
活動時間:
2020 年 5 月 1 日至 2020 年 5 月 31 日
活動補助對象:
對在我市注冊登記且符合條件的汽車銷售企業購買“國六”排放標準、新能源汽車新車(由清遠市企業開具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并在我市辦理車輛注冊登記的消費者(個人、個體工商戶、企業等),財政供養單位購置新車不予補助。
活動補助標準:
每輛新車補助人民幣 1000 元。按照“總額控制”原則進行統籌分配,先到先得,額滿即止。
(以政府公布的相關政策文件和實施細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