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縣嚴格貫徹落實《中共九江市委 九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九江市人才新政30條>的通知》(九字〔2018〕16號)及《關于印發<九江市高校畢業生生活補助發放辦法>的通知》(九才字〔2018〕4號)精神,聯合人社、就業等部門做好我縣優秀高校畢業生就業生活補助發放工作。
今日“人才政策”微課堂,和大家分享九江市高校畢業生生活補助政策。
申請對象
企業新引進在九江工作并(在當地)參加了社會保險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雙一流”高校本科畢業生,并符合以下條件: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畢業不超過10年;
2.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雙一流”高校本科生畢業不超過6年;
3.與我市企業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2018年6月14日之后新引進),并在本地參加社會保險連續繳費6個月以上(不含補繳)。補助標準及期限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0元;
2.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500元;
3.全日制“雙一流”高校本科畢業生每人每月1000元。
補助期限:符合條件的申請對象享受生活補助的期限累計不超過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