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廳制定出臺的人才新政政策創新方面
進一步擴大了用人單位引才自主權,省市屬事業單位可自主考核招聘博士畢業生,縣屬及以下事業單位可考核招聘全日制碩士畢業生。
人才評價制度
全面下放高級職稱評審權,有條件的民營企業也可自主開展高級職稱評審。
人才激勵
對引進高層次人才給予的一次性獎勵補貼、對高層次人才發放的特殊薪酬等不納入績效工資總量;關鍵崗位、業績突出的高層次人才可實行協議工資、項目工資、年薪制。
人才養老保險
來贛前有省外、海外工作經歷且未參加養老保險的,本人自愿,可辦理一次性補繳曾在省外或海外工作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資金整合
進一步整合人社部門資金,設立人才發展基金。
到2020年,省本級籌集人才發展基金35億元。
加大創業貸款扶持力度。每年遴選50個高層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對其創辦的科技型小微企業進行重點扶持;
資助優秀創業項目,對獲得創業大賽獎項的人才項目給予資助,國家級大賽獎項的給予20萬以下資助,省級大賽獎項的給予10萬以下資助。
平臺建設
到2020年,建設創業孵化基地200家,建設博士后站300家,對符合條件的留學人員創業園和創業孵化基地,最高可給予一次性補助200萬元。
對新設博士后站10萬元資助。以中國南昌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為龍頭,建立5個省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知名大型人力資源服務企業可“先開業后辦證”入駐我省。
服務人才
每年編制和向全社會發布全省引才目錄、開展系列引才活動,定期舉辦贛籍人才服務家鄉對接會,在省外舉辦江西引進高層次人才專場招聘會,開展海外博士江西行活動。開展“互聯網+人才服務”行動,建立網上辦事大廳、手機APP,完善“12333”人才工作服務專線。建立贛籍人才信息資源庫,加強與省外國外的贛籍高層次人才的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