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10條”有哪些獎勵補貼政策?
給予大學畢業生和技能人才有落戶獎勵、生活補貼、購房補貼、創業扶持、租住人才公寓等政策;給予駐昌院校工作經費補貼;給予駐昌企業提供就業崗位補貼。
駐昌企業提供就業崗位有何獎勵?
凡引進大學畢業生和技能人才在昌落戶且與本企業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并首次在昌為其繳納社保滿1年的,按照全日制本科(技師)以上3000元/人、全日制大專(高級工)1000元/人標準,給予該企業提供就業崗位補貼。
申領生活補貼的條件和標準?
大學畢業生和技能人才落戶南昌,錄用在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或與駐昌企業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并首次在昌繳納社保的,按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碩士及高級技師(一級),全日制本科及技師(二級),全日制大專及高級工(三級),分別給予每人一次性就業、安家、租房等生活補貼5萬元、3萬元、2萬元、1萬元。
02、具體的落戶情形申領落戶獎勵的條件和標準?
大學畢業生(含駐昌院校在校生)和技能人才首次將戶口遷移至南昌(含集體戶口),每人發放1000元落戶獎勵。
申領落戶獎勵需提交哪些材料?(以平臺申報指南為準)
本人身份證、有效期內學信網驗證碼(已畢業大學生提供學歷認證驗證碼;在校大學生提供學籍認證驗證碼;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或技能證書、個人銀行賬號。落戶證明材料申報人可不需提供,由公安部門戶籍系統自動驗證。
申領生活補貼是否必須落戶?
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未落戶南昌也可申領生活補貼,但需在昌首次繳納社保滿1年以上。
申領生活補貼需提交哪些材料?(以平臺申報指南為準)
在昌就業申領生活補貼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有效期內學信網驗證碼(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或技能證書、行政機關證明或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掃描件、社會保障卡銀行賬號(需激活金融功能);
“首次將戶口遷移至南昌”的概念是什么?
落戶獎勵中“首次將戶口遷移至南昌”是指2020年6月16日(含)以后將戶口遷入南昌,遷入南昌前曾經有過落戶南昌經歷的也屬獎勵范圍。2020年6月16日后,將戶口遷出(包括遷出再遷入)人員不享受落戶獎勵。
03、具體的購房情形申領購房補貼的條件和標準?
對在昌創業就業并繳納社保滿2年的人才,可以在本市轄區內購買首套商品住房。對在昌創業且穩定經營2年以上或在昌就業且與企業(不含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并在昌繳納社保滿2年的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含高級技師),在昌首次購買商品住房的,分別給予10萬元、6萬元購房補貼。購買產權型人才住房的,不能同時享受本購房補貼政策。享受購房補貼的人才自取得房屋權屬證書滿5年后,所購住房方可進行產權轉讓。
申領購房補貼需提交哪些材料?(以平臺申報指南為準)
本人身份證、有效期內的學信網驗證碼(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或技能證書、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及用人企業工商營業執照掃描件(就業人才提供)、創辦企業等經濟實體佐證材料【包括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工商營業執照)或社會組織法人登記證書等】掃描件(創業人才提供)、新建商品房購房合同或存量房不動產證、個人銀行賬號。落戶及社保繳費證明材料申報人可不需提供,由公安、人社部門戶籍、社保系統自動驗證。
04、具體的創業情形申請創業扶持的條件和標準?
大學畢業生和技能人才首次在昌創辦企業(含個體工商戶)等經濟實體,除按前款條件和標準可申請落戶獎勵和生活補貼外,還可申請最高30萬元創業擔保貸款;對合伙創業或組織起來共同創業人員數量較多的,執行最高200萬元貸款額度;大學畢業生創辦的小微企業,可申請最高6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對具有全日制博士學位的大學畢業生、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的技能人才創辦的優質創業項目,貸款額度100萬元以內的,可免除反擔保。
在昌創業申領生活補貼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有效期內學信網驗證碼(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或技能證書、創辦企業等經濟實體佐證材料【包括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工商營業執照)或社會組織法人登記證書等】掃描件、個人銀行賬號。
落戶及社保繳費證明材料申報人可不需提供,由公安、人社部門戶籍、社保系統自動驗證。
申請創業擔保貸款需提交哪些材料?(以平臺申報指南為準)
本人身份證、有效期內學信網驗證碼(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或技能證書、創辦企業等經濟實體佐證材料【包括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工商營業執照)、社會組織法人登記證書等】掃描件、個人銀行賬號。落戶及社保繳費證明材料申報人可不需提供,由公安、人社部門戶籍、社保系統自動驗證。
駐昌院校引導鼓勵畢業生留昌有何獎勵?
在駐昌院校設立一批大學生創業就業指導中心,引導鼓勵在校大學生落戶南昌、畢業后留昌創業就業。對工作成效突出的指導中心,分別給予每年10萬元-50萬元工作經費補貼。
“首次繳納社保”如何界定?
是指2020年6月16日(含)以后來昌留昌創業就業繳納社保,之前無在昌創業就業社保繳納記錄。
南昌“人才10條”提出省市人才政策要“同城同享”,具體包括哪些內容?
南昌“人才10條”覆蓋所有在昌駐昌的行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除在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就業的大學畢業生和技能人才不能享受購房補貼政策外,南昌“人才10條”中的其他政策對在昌省、市企事業單位“一視同仁、同城同享”,全面支持廣大大學畢業生和技能人才來昌留昌創業就業。
南昌“人才10條”提出每年為大學畢業生和技能人才提供15萬個就業崗位,這些崗位怎樣征集?怎樣查詢?
統籌全市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及基層社會服務管理機構提供就業崗位開發力度,力爭每年為大學畢業生和技能人才提供約15萬個就業崗位。具體是在市直行業主管單位的指導下,由各縣區(開發區、新區)歸集匯總所轄區內用人單位人員需求、崗位(工種)分類、技能要求、薪酬標準等信息,定期上報市人社局更新崗位需求數據。
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利用市場化手段,積極支持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參與人才服務平臺建設,有效發揮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政策宣傳、信息發布、求職招聘、人才交流等方面的專業優勢和作用,努力為來昌留昌創業就業人才提供貼心服務。
南昌“人才10條”與2018年出臺的“南昌人才新政”對比是否有交叉和重復?新舊政策是怎樣銜接的?
南昌“人才10條”與2018年出臺的“南昌人才新政”對比,在大學畢業生和技能人才的生活補貼、購房補貼和創業支持上存在一定的交叉和重復,為了保障政策的順利施行和一體銜接,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原則,政策發布之后首次來昌留昌創業就業的人才執行本政策;政策發布之前,已在昌創業就業的人才執行南昌市原有人才政策。
對提供虛假信息或未按規定履行義務的行為,會采取什么措施?
申請人(單位)凡提供虛假材料騙取獎勵補貼的,一經發現即取消申請資格,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大學畢業生和技能人才申領生活補貼后須在昌就業滿3年,對未達到規定年限離開南昌或將戶口遷出南昌的,需退回剩余補貼,不予退回的,將納入失信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