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財政部發布了《關于下達2020年節能減排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其中包含各省市區的2015-2018年度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清算、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預撥。附件顯示本次將撥付:2015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車補貼12722萬元,2016年度新能源汽車補貼682020萬元,2018年度新能源汽車補貼98078萬元,2020年度預撥新能源汽車補貼283869萬元,合計發放新能源汽車補貼107.67億元。其中北京、江蘇、浙江、湖北四省2020年預撥新能源汽車補貼超10億元,詳細各省市2020年預撥新能源補貼情況見附件。
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
根據《關于開展“節能產品惠民工程”的通知》(財建〔2009〕213號)、《關于印發<節能產品惠民工程高效電機推廣實施細則>的通知》(財建〔2010〕232號)、《關于做好高效電機推廣補貼清算工作的通知》(財建〔2017〕6號)、《關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財建〔2015〕134號)、《關于調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6〕958號)、《關于調整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8〕18號)、《關于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9〕138號)、《關于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20〕86號)等文件有關規定,現下達你省(區、市)節能減排補助資金(具體見附件),用于高效電機推廣補貼、2015-2018年度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清算、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預撥。
上述資金收入列入2020年“1100250節能環保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211節能環保支出”科目,項目名稱為“節能減排補助資金”,項目代碼為“Z155110010003”。
你省(區、市)有關部門要加強資金管理,嚴格把關,確保資金及時到位和安全有效。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請在組織預算執行中對照你省區域績效目標(附件14)做好績效監控,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