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遼寧網民反映當地有歌廳嚴重擾民,希望官方可以整治。“每天晚上歌廳一唱歌,全樓都震動,聲音特大,半夜2點多還在經營,樓內居民苦不堪言。”
對此,撫順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回復表示,10月11日,執法人員對金色年代歌廳進行檢查,發現該歌廳違反了《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并向其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對其超時營業的行為處以停業整頓30天的行政處罰。
撫順市官方在回復中介紹,針對噪音問題,監察人員已要求該歌廳在夜間營業時降低設備音量,盡量使用遠離樓上住戶的包房,以免影響附近居民休息。
領導您好,我家住在撫順市順城區貴得街17號樓,樓下金色年代KTV,每天晚上歌廳一唱歌,全樓都震動,聲音特大,在7樓都能清晰聽到,半夜2點多還在經營,零點他們會把前門關閉,打開后門,經常有歌廳的人在樓道,樓內居民苦不堪言。這么多年,多次打過110來人他們就小聲音人走依舊,希望領導能幫我們解決,我們感謝您!
尊敬的網友:您好。 您通過人民網《地方領導留言板》投訴歌廳噪聲擾民等問題。現回復如下: 一、關于超時營業問題 10月11日,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執法人員對金色年代歌廳進行檢查,在調取公安監控系統錄像資料時,發現該歌廳10月1日3:00?3:30時正在營業,該歌廳違反了《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并依據《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四十九條相關規定,對金色年代歌廳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并向其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對其超時營業的行為處以停業整頓30天的行政處罰。 10月24日,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執法人員現場復查取證,并拍攝取證照片;11月1日,執法人員現場更換行政處罰封條;11月11日,執法人員對金色年代歌廳進行復查,鑒于該場所停業整頓期已滿,執法人員告知歌廳負責人可以正常營業,但要嚴格遵守《娛樂場所管理條例》規定的營業時間。 二、關于噪聲擾民問題 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對金色年代歌廳進行噪聲監測,監測結果為49.3分貝,沒有超過國家噪聲二類標準(夜間50分貝)。監察人員要求該歌廳負責人夜間營業時降低設備音量,盡量使用遠離樓上住戶的包房,以免影響附近居民休息。 三、關于樓道衛生問題 撫順城街道組織社區干部,將樓道清理干凈。同時順城區已責成撫順城街道加強對居民樓環境衛生的監督檢查力度,杜絕樓道內臟亂差問題的發生。 有關工作人員已將調查處理情況向您反饋,您表示滿意。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