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條件
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海口居住的非海口市戶籍人員。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人員無須辦理居住證(若個人需要的話亦可辦理):
1.未滿16周歲或者已滿60周歲的;
2.在居住地就醫、探親、旅游、出差的;
3.在本市全日制教育機構學習的;
4.已辦理旅館業住宿登記的。
★辦理材料
居住證相片回執
可到具有二代身份證照相資質的相館拍攝居住證居住證數碼相片,并取得居住證相片回執。
身份證明材料
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居住地址證明材料
1.居住在出租屋的,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出租屋主(或出租人)出具的居住證明等材料。
2.居住在單位宿舍的,提供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等。
3.居住在居民家中(親友房屋)的,提供屋主出具的居住證明材料(包括居住地址及擬居住的時限),以及屋主的身份證明材料(身份證明材料記載的地址要與居住證辦證人居住地址相一致),或屋主房產證明材料等。
4.居住在自購房屋的,提供房產證明材料等。
5.居住在工地工棚的,提供用工單位出具的證明材料等。
6.其他有效的居住地址證明材料。
★辦理流程
1.拍照
申辦人到具有二代身份證照相資質的相關拍攝居住證數碼相片,并取得居住證相片。(申辦人亦可使用身份證的相片。)
2.提出申請
申辦人帶齊辦理所需材料,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街道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申報居住登記。
3.填表審核
申辦人領取并填寫《海南省居住證辦理/海口市流動人口信息登記表》,工作人員對上交的材料及登記表進行審核。
4.領取憑證
審核資料齊全后,工作人員打印發放《海南省居住證領取憑證》,并將資料錄入信息系統,上傳制證。
5.領取證件
受理機構收到居住證后,會通知申辦人,屆時申辦人憑《領取憑證》前往領取證件即可。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內辦結(在受理機構收到郵寄證件之后的3個工作日內將通知申辦人領取。)
辦理費用:首次申辦居住證,免收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