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于昨日提交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如果通過,將于1月1日起正式施行。草案中明確,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并刪除了對晚婚晚育夫妻、獨生子女父母進行獎勵的規定。也就是說,如果草案通過,明年元旦起,晚婚晚育夫妻將不再有晚婚假、晚育假及其他福利待遇。
此修改草案一經公布,便引起不少網友吐槽:“好不容易熬到晚婚,又把晚婚假給取消了!”“離元旦還剩9天,想休假的趕緊去結婚!”
“人口計生法修正案實施之日,就是‘全面兩孩’落地之時!眹倚l生計生委計劃生育基層指導司司長楊文莊介紹,人口計生法修正案草案第十八條明確,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孩子。如果獲得通過,修正案將于1月1日起施行,這意味著,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二孩,都是合法的。
“單獨兩孩”政策實施后,不少用人單位對生育假的規定為:符合晚婚晚育的,生育第一個孩子可享受產假及各種獎勵假合計約半年;而生育第二個孩子,只能休假98天。對此,不少準媽媽心懷憂慮,98天是不是太短了?
對此,人口計生法修正案草案對第二十五條作出修改,刪除了對晚婚晚育夫妻進行獎勵的規定,將“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修改為“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根據人口計生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由各省區市和較大的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或者人民政府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但業內人士表示,這是否意味著晚婚假將被取消,還得再等等看。政策未落地前按原有政策執行,領證還應理性。
民政部門人士表示,晚婚假法律規定時間是以民政局婚姻登記時間為準,若元旦后晚婚假真的取消了,員工又因事情忙將婚假延遲至,能否請晚婚假可由單位自主把握。
同時,人民日報也發文表示,晚婚假晚育假是兩回事,晚育假取消不代表晚婚假也取消。
國家衛計委主任李斌介紹,這一修改意味著,在法律修改后,自愿只生一個孩子的父母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的相關獎勵,但法律修改前按照規定可以享受獎勵扶助的,將可繼續獲得獎勵扶助。
國務院批轉《關于做好計劃生育工作的報告》,把控制人口增長的指標首次納入國民經濟發展計劃。
中央發表《關于控制我國人口增長問題致全體共產黨員、共青團員的公開信》,提倡一對夫婦只生育一個孩子。
黨的十二大把計劃生育確定為基本國策,同年12月寫入憲法。
*、國務院作出《關于加強計劃生育工作嚴格控制人口增長的決定》,明確貫徹現行生育政策,嚴格控制人口增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施行。
《*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啟動實施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
*、國務院印發《關于調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