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教委關于做好2017年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區教育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強化學校體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全面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6〕27號)和《天津市加強中小學校體育工作三年行動計劃(2014-)》精神,切實做好天津市2017年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以下簡稱體育考試)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則和思路
發揮體育考試的教育激勵、反饋調整和引導鍛煉的功能,利用現代化的測試儀器,采用規范的技術、方式、方法組織和開展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繼續深化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改革,逐步調整體育統一測試項目、評定標準及分值。
二、考試內容和分值
2017年體育考試成績總分為30分,納入升學考試成績總分,面向全體初中畢業學生實施。體育考試成績由平時成績(滿分18分)和體育統一測試成績(滿分12分)構成。平時成績由體育課成績(滿分7.5分)、每天一小時陽光體育活動成績(滿分2.5分)、學生體質健康達標成績(滿分8分)三部分構成。
體育考試成績量化辦法如下:
(一)體育課考評成績的量化辦法。體育課考評是對學生在七年級第一學期至九年級第一學期完成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的綜合考評。各區教育局、各學校要按照市教委統一制定的初中體育與健康課教學大綱要求的學時和內容開展體育教學,依據《中小學體育(與健康)課程評估與管理標準》的有關規定,規范教學內容,嚴格考評辦法。每學期體育與健康課成績考評是根據學生體育課出勤和掌握體育與健康的基本知識、技能與技巧情況進行評分,評出優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個等級,成績分別為1.5分、1分、0.5分、0分。每學期滿分為1.5分,五個學期累計滿分為7.5分。
(二)每天一小時陽光體育活動成績的量化辦法。各學校要有計劃地組織學生參加每天一小時陽光體育活動,依據學生的表現和出勤情況,記錄學生考評成績。參加每天一小時陽光體育活動缺勤次數每學期累計不超過應出勤次數1/10或因病、事假缺勤次數每學期累計不超過應出勤次數1/3的可記滿分。學生七年級第一學期至九年級第一學期每天一小時陽光體育活動成績每學期滿分為0.5分,五個學期累計滿分為2.5分。無故不參加每天一小時陽光體育活動的學生不予記分。
(三)學生體質健康達標成績的量化辦法。學生體質健康達標成績是對學生七、八年級每學年參加《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達標測試的綜合評價。各區教育局要根據本地實際,配備必要的測試器材,按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規范要求,統一項目,統一測試,確保測試數據準確真實。學生在該學年認真按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的要求完成測試,成績真實可靠的,可評定為滿分,否則按0分計算。學生體質健康達標成績每學年滿分為4分,兩學年累計滿分為8分。
(四)體育統一測試成績的量化辦法。體育統一測試內容分為必測項和限選項,共計三項,內容和分值如下:
市教育招生考試院負責擬定《天津市2017年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統一測試工作實施意見》,并以此評定學生參加初中畢業升學體育統一測試成績。
三、組織和管理
(一)體育考試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進行。市教委體衛藝處負責平時成績的審核認定工作;市教育招生考試院負責體育統一測試的組織管理、傷殘學生免試的審核認定及體育考試成績的合并工作;各區教育局負責體育考試工作的具體實施工作。
(二)各學校將核定后的學生平時成績,錄入學生體質健康檔案,打印畢業班成績匯總表,加蓋學校公章。各區教育局將本區所有學校學生平時成績匯總,經主管局長簽字并加蓋區教育局公章后,紙質稿、電子版各一份,于2017年1月6日前,上報市教委體衛藝處。市教委體衛藝處審核后,轉至市教育招生考試院。
(三)為保證體育統一測試考場的封閉性,避免天氣因素的影響,指定的考點必須配備有400米標準田徑跑道和體育館。
(四)市教委直屬學校的體育考試工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納入所在地區統一進行。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加強領導。
各單位和學校要本著對青少年健康成長、對國家和民族未來高度負責的精神,認真做好這項涉及考生切身利益、關系千家萬戶的大事。各區教育局要發揮政府部門在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工作中的主導作用,積極統籌協調有關單位和部門,進一步完善體育考試的組織領導機構和工作機制。各區教育局一把手是本區體育考試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二)搞好宣傳教育工作。
各區教育局要高度重視并主動利用多渠道、多角度做好教師、家長、考生的宣傳教育工作。要使他們全面領會體育考試的目的、意義,指導他們熟悉規則要求和掌握正規的考試方法,自覺遵守考試紀律;要設立并公開本區專門的體育考試咨詢電話,及時準確解答考生和家長提出的各種問題;要高度重視并及時化解體育考試過程中家長和考生中出現的輿情動態。
(三)精心做好各項準備工作。
各單位和學校要按照《通知》的基本原則和思路,精心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市教育招生考試院要制定體育統一測試工作的具體實施方案,各區教育局要制定出本區體育考試工作實施方案。
(四)嚴格體育統一測試工作的管理。
各有關單位要對考務人員隊伍進行培訓,堅持持證上崗制度;要加強測試儀器設備的管理,確保準確性;要加強對體育考點的管理,規范操作程序,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人為因素的干擾;要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做好學生年度常規體檢,防止體育統一測試過程中安全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