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科目
學業考查的考試科目為:地理、生物、思想品德、歷史。
地理、生物實行閉卷合場考試;思想品德、歷史實行開卷合場考試。學業考查成績采用等第制呈現,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學業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體育。
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均實行閉卷考試。其中,物理與化學實行合場考試。學業考試各科目均以原始分數的形式呈現。
全部科目總分值為590分。
語文、數學、外語分值各為120分,物理、化學分值各為100分,體育分值為30分。
考試時間
體育統一測試:4月8日至5月11日進行
學業考查時間:5月12日
學業考試時間:6月16日至17日
命題、考試及評卷
1.學業考試、市級學業考查各科目試題的命制,試題答案、評分參考的制定依據《市教委關于做好2018年天津市初中學業考試 學業考查工作的通知》(津教委中〔2018〕1號),體現《義務教育課程標準(2011年版)》的理念和精神,參考我市本屆學生各學科所選用的義務教育教科書(初中)。
2.學業考試、學業考查的試題在啟封并使用完畢前按國家機密級事項管理;答案及評分參考在考試結束前按國家機密級事項管理。
3.學業考查的考試科目為:地理、生物、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生物實行閉卷合場考試;思想品德、歷史實行開卷合場考試。學業考查成績采用等第制呈現,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學業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體育。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均實行閉卷考試。其中,物理與化學實行合場考試。學業考試各科目均以原始分數的形式呈現。全部科目總分值為590分。語文、數學、外語分值各為120分,物理、化學分值各為100分,體育分值為30分。
學業考試、學業考查考生均須在答題卡規定的區域內答題,在試卷上或草稿紙上答題無效。
對考生在考試中的各種違規行為的處理,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執行。
4.體育統一測試在4月8日至5月11日進行。
學業考查時間為5月12日。
學業考試時間為6月16日至17日。
5.各區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辦公室(以下簡稱“區中招辦”)須按照教育部、本市有關規定實施考試管理。考點主考、應考單位負責人、所有監考教師及其他考務工作人員均須簽訂《考試安全和考風考紀責任書》。
6.學業考試、學業考查評卷工作由市招生委員會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辦公室(以下簡稱“市中招辦”)統一組織。
7.學業考試分數公布后,考生可以到報名校獲知本人成績,也可通過招考資訊網查詢本人分數。考生如對本人分數有異議,可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復核成績申請。復核成績的范圍及程序另文規定。
依據教育部規定,學業考試考生答題卡按國家秘密級材料管理,考生和考生家長不能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