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深化學校招生錄取制度改革,根據教育部關于高等學校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工作的相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領導機構
學校的自主選拔錄取工作在學校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由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并在招生監察工作領導小組的全程監督下進行。
二、招生計劃
按照教育部關于自主選拔錄取計劃不超過總計劃5%的要求,我校擬通過自主招生預錄取230名考生。具體招生專業及計劃見下表:
專 業 | 預錄取計劃數 | |
文科 | 理科 | |
金融學 | 18 | 27 |
金融工程 | 19 | |
保險學 | 3 | 4 |
保險學財務與會計雙語實驗班 | 5 | |
保險學精算雙語實驗班 | 5 | |
金融學(證券與期貨方向) | 4 | 4 |
經濟學基地班 | 3 | 3 |
會計學 | 14 | 15 |
財務管理 | 14 | 15 |
財務管理雙語實驗班 | 4 | 4 |
經濟統計學 | 11 | |
工商管理 | 2 | 3 |
市場營銷 | 2 | 3 |
財政學 | 4 | 4 |
電子商務 | 5 | |
法學-會計雙學位班 | 4 | 4 |
國際經濟與貿易雙語實驗班 | 4 | 4 |
商務英語 | 2 | 2 |
人力資源管理 | 2 | 3 |
數學與經濟學雙學位班 | 6 | |
新聞學 | 2 | 2 |
合計 | 87 | 143 |
注:我校相關學院及專業介紹可在我校招生信息網查詢。
三、報名條件
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體健康,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高中畢業生:
(一)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二等獎(含二等獎)以上;
(二)具有我校相關學科的創新潛質或學科特長并能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四、報名方式
(一)網上報名時間: 3月2日起至3月22日;
紙質材料收件截止日期:3月29日(以我校收件日郵戳為準)。
(二)報名程序:
申請者按照如下流程報名:
1.登陸“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 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要求如實填報個人基本信息。
2.按要求填報志愿(每位考生最多可填報6個專業志愿)。
3.打印《自主招生報名申請表》,由所在中學審核, 加蓋學校公章,并按教育部有關信息公開要求予以公示。
4.復印高中階段獲得的相關獲獎證書或其他關于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證明材料,加蓋學校公章,并按教育部有關信息公開要求予以公示。
5.將加蓋中學公章的《自主招生報名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掃描后,上傳到“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
6.將《自主招生報名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裝訂成冊以郵政特快專遞(EMS)方式寄至我校(請勿以其它方式郵寄),具體要求如下:
收件單位:西南財經大學學生工作部(處)招生辦公室;
收件地址:四川成都市溫江區柳臺大道555號;
聯系電話:(028)87092355;
郵政編碼:611130;
注:請將《自主招生報名申請表》作為材料裝訂首頁(無需另加封面),并在EMS信封顯著位置注明“自主選拔錄取申請材料”字樣,申請材料一律不退還。
7.凡獲得中學、社會團體或專家個人實名推薦的考生,其推薦材料須由推薦單位蓋章(或推薦人親筆簽名)后,由推薦單位(或推薦人)于3月29日前將推薦材料單獨寄達我校(不得與考生報名材料一起郵寄)。
五、考核辦法
(一)初審
學校將組織相關專家統一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確定參加自主選拔測試的考生名單,于4月30日前公示。
通過初審的考生請于5月11日至5月20日登錄“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確認是否參加我校考核。
(二)繳費
確認參加考核的考生須按照【川發改價格【2012】641號】文件要求,每人繳納130元考試費,繳費時間及相關要求另行通知。
(三)打印準考證
繳費完成的考生請于6月1日至6月9日登錄“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并貼1寸個人免冠彩色近照,由所在中學在照片處加蓋騎縫章。
注:逾期不下載打印者將被視作自愿放棄。
(四)測試
1.測試方式和內容:
(1)筆試:數學、寫作;
(2)面試:無領導小組討論。
注:測試內容適當體現我校財經特色。
2.測試總成績 = 筆試成績(滿分100分)+ 面試成績(滿分100分)。
3.測試時間:6月15、16日。
4.測試地點:西南財經大學柳林校區(地址:成都市溫江區柳臺大道555號)。
5.注意事項:考生參加測試時須出示準考證、身份證原件。
注: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為準,具體面試時間及地點以現場抽簽為準。
(五)預錄取規則
學校根據考生自主選拔測試成績、各專業預錄取計劃數和考生在“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里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情況,按照“專業志愿清”的原則分文科和理科進行錄取。為盡量避免考生專業志愿過于集中,造成個別專業不能錄取滿額的情況,參加預錄取的最低分數控制線設定為預錄取總數的125%,在此范圍內未錄取滿額的專業不再錄取。
“專業志愿清”的錄取原則是指:
各專業優先將第一專業志愿填報該專業的考生按照測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序錄取;各專業在第一專業志愿沒有錄取滿額的情況下,再將第二專業志愿填報該專業的考生(須未被第一專業志愿錄取者)按照測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序錄取;各專業在第二專業志愿沒有錄取滿額的情況下,再將第三專業志愿填報該專業的考生(須未被第一、二專業志愿錄取者)按照測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序錄取;以此類推。
如果考生填報的六個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即被淘汰。
當考生測試總成績相同時,按照面試成績排序。
六、結果公示
我校自主選拔的預錄取結果,按照相關要求于6月22日前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學校普通本科招生信息網、考生所在中學進行公示。
七、錄取條件
預錄取考生須按所在省(市、區)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相關要求填報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市、區)本科一批最低分數控制線(即重點分數線),經省級招辦審核同意,且符合我校相關錄取要求,我校即按預錄取專業錄取。
八、監督機制
(一)考生應如實填寫《自主招生報名申請表》和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即取消相關資格。
(二)中學應本著高度負責的態度審核考生的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并按要求予以公示。
(三)歡迎廣大考生和家長對我校自主選拔錄取工作進行監督,監督電話(028)87092232。
九、咨詢電話
(028) 87092355、87092897、87092898、87092899
87092900、87099171、87099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