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通知,為幫助支持黃石企業積極應對疫情影響,降低生產經營成本,實現平穩健康發展,黃石城區有關企業用水用氣用電實行價格優惠政策如下:
從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2月21日及從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我市城區中小微企業工業用氣,商貿流通在營保供企業和物業服務企業用氣均享受價格下調10%的優惠(以2019年12月31日銷售價格為基準價),下調后天然氣銷售價格為2.590元/m。
從2020年2月22日至2020年3月31日,我市城區非居民天然氣用戶(含中小微企業、商貿流通在營保供企業和物業服務企業)享受天然氣價格下調0. 382元/m的優惠,下調后天然氣銷售價格為2.496元/m (損耗及稅差部分在2020年10月31日順價結束后納入結算)。
按照《省疫情防控指揮部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支持商貿流通在營企業和物業服務企業共渡難關的通知》( 鄂防指發[2020] 111號)有關規定,商貿流通(包括醫藥、食品、餐飲、配送流通)在營保供企業和物業服務企業名單由市、區兩級疫情防控指揮部統一匯總、核定;
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戶型標準的通知》( 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有關標準,中小微企業由我市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