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天然氣價格改革,保障天然氣市場的可持續發展,引導居民合理用氣、節約用氣。根據《安徽省物價局關于全面建立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的指導意見》(皖價電〔2015〕27號)等規定,《黃山市中心城區居民管道天然氣實行階梯氣價方案》,經過成本監審、價格聽證、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等各項法定程序,經市政府研究同意,定于2016年11月1日起執行。現將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居民管道天然氣實行階梯氣價的政策依據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的指導意見》(發改價格〔2014〕467號)、《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扎實推進綠色發展著力打造生態文明建設安徽樣板實施方案的通知〉》(皖發〔2016〕29號)、《安徽省物價局關于全面建立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制度的指導意見》(皖價電〔2015〕27號)等。
二、居民管道天然氣實行階梯氣價的主要理由
居民管道天然氣實行階梯式氣價改革,是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28號)、《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的指導意見》(發改價格〔2014〕467號)和《安徽省物價局關于全面建立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制度的指導意見》(皖價電〔2015〕27號)文件精神,也是能源性價格改革和節能減排的一項重要工作任務。同時,天然氣是不可再生資源,較低的居民用氣價格,不利于節約用氣,容易造成過度消費,特別是加大了冬季用氣高峰保供壓力。實行階梯氣價,有利于正確引導居民合理用氣,增強居民節能環保意識。
三、階梯氣價主要內容
1.用氣量分檔。第一檔每戶每月用氣35立方米以下(含35立方米),第二檔35-60立方米(含60立方米),第三檔60立方米以上;單個家庭戶表人口多于4口的,每增加1口人,每戶每月第一檔用氣量增加5立方米;居民用氣氣量分檔按年計算,不跨年結轉,當年累計用氣量達到分檔氣量基數臨界點后,開始實行階梯價格。
2.分檔氣價。第一檔氣銷售價格調整為3.30元/立方米;第二檔氣銷售價格為3.96元/立方米;第三檔氣銷售價格為4.95元/立方米。
3.特困群體的優惠政策。對民政部門核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憑有效證件,每戶每月3立方米用氣享受免費補貼優惠政策。
4.居民用氣類別中的學校、養老福利機構等用氣銷售價格為3.70元/立方米。
5.實行聯動機制。居民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調整與天然氣購進氣價格實行聯動,聯動周期為1個自然年度,當天然氣進氣價格調整(包括上調和下調),年累計變動幅度超過15%以上時(不含15%),同向調整居民天然氣銷售價格,調整幅度按累計變動幅度的50%計算,報市物價局備案后執行。累計變動幅度未達到15%,累計到下一聯動周期計算。
6.非居民用氣銷售價格。即工業、商業用氣銷售價格由天然氣供應企業本著降成本的原則與工商用戶協商確定,報市物價局備案后執行。
四、實行階梯氣價影響分析
1.對居民的影響。根據監測數據顯示,2015年度中心城區有8811戶居民使用管道天然氣,戶均年實際用氣量為210立方米(每月約17.5立方米);年均用氣量低于360立方米的用戶有8687戶,占用氣戶總數的98%;年用氣量超過600立方米以上的用戶占1.41%。按照階梯價格測算,居民用氣戶月均增加支出約15-30元不等。
2.與其他替代能源比較。實行階梯氣價后,按每戶每月使用管道天然氣35立方米測算,實行階梯氣價后,每月每戶分別比瓶裝液化氣、管道液化氣、用電節省支出約36元、96元、82元。
3.對社會的影響。目前中心城區居民管道天然氣安裝用戶3.64萬戶,其中點火使用戶數8811戶,占中心城區居民生活用水水表總戶數的8.17%(居民生活用水水表總戶數為107801戶),且用戶主要集中在新建住宅小區,對這些用戶有影響,但影響有限,實行階梯氣價后,可以為寧國至黃山天然氣長輸管線開通奠定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