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市發改委舉行的常州市區民用管道天然氣價格調整新聞通氣會上,記者得知,2019年6月1日起,我市將調整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
具體調價內容為
民用管道天然氣第一階梯銷售價格,由現行每立方米2.45元調整為2.72元,每立方米上調0.27元。各階梯比例仍按國家、省規定的1:1.2:1.5執行,其余政策不變。調價后,第二階梯價格每立方米上調0.32元,第三階梯價格每立方米上調0.4元。
繼續對經民政局、總工會認定的“低保戶”和“特困職工家底”實行用量補貼,每月每戶免費使用5m3天然氣。
執行民用管道天然氣價格的非居民用戶,不實行階梯式氣價,每立方米銷售價格由2.70元調整為3.00元。
調整前后市區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氣階梯價格對比表
階梯 | 月用氣量 | 調前 到戶價 | 調后 到戶價 |
第一檔 | 用氣量≤25 | 2.45 | 2.72 |
第二檔 | 25<用氣量≤50 | 2.94 | 3.26 |
第三檔 | 用氣量>50 | 3.68 | 4.08 |
說明:按居民家庭平均3人/戶計算(每增加1人每月增加8立方米用氣量),將每戶用氣量劃分為三個階梯,氣價按階梯遞增。一、二、三階梯每戶月用氣量分別為:用氣量≤2 5立方米、25 立方米 <用氣量≤50立方米、用氣量>50立方米 。
經綜合測算,按照2018年市區家庭平均月用氣量14.28m3計算,調價后月增支4.07元。其中:第一階梯覆蓋率為87.42%,調價后月平均增支2.72元;第二階梯覆蓋率為10.73%,調價后月平均增支9.03元;第三階梯覆蓋率為1.85%,調價后月平均增支39.61元。對執行居民氣價的非居民用戶,每戶月平均用氣量約1196 m3,調價后月平均增支358.66元。
為什么調價?
國家發改委發文規定,自2018年6月10日起,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氣門站價格與非居民接軌,即我市門站價格由1.75元/m3上調為2.04元/m3,上調0.29元/m3,加上川氣門站價格上調影響,經綜合測算,上游門站價格上漲影響市區民用管道天然氣采購價格上漲0.35元/m3。
本次調價同時落實省發改委相關要求,并按照成本“適度疏導、合理分攤”原則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