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市發改委就市區居民用天然氣價格調整召開新聞發布會
調整前后的價格比較表
注:
1. 對戶籍人口超過4人的家庭,每增加一人,各檔年用氣量每人增加60立方米依次調整;
2. 學校、福利院養老院等非居民用戶按階梯氣價第一、二檔的中間價,即3.01元/立方米執行;
3. 對市區城鄉持有《無錫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無錫市特困職工優惠證》的家庭和五保戶家庭,每戶每年免費使用民用天然氣由現行的60立方米調整為84立方米,實際年用氣量不足84立方米的按實際用氣量減免。
2019年6月1日起用氣量起執行,即2019年6月1日起的第一次抄表氣量仍執行原價,此后抄表氣量執行調整后價格
此次調整的原因和政策依據
據介紹,此次調整前,我市天然氣上游氣源價格漲幅達15.51%。按照有關物價政策(《市物價局關于完善市區民用管道天然氣階梯價格制度和建立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的通知》錫價工[2015年]150號)規定,一年累計調整幅度達5%時,因作同步、同向聯動調整;此次調整上漲價格實際低于上游氣源上漲幅度,供氣企業還將自行消化約0.033元/立方米的成本。
與周邊城市調整幅度的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