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加強天然氣輸配價格監管的通知》(發改價格〔2020〕1044號),結合本市實際,決定降低本市非居民直供用戶天然氣銷售基準價格。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非居民直供用戶,是指在物理上由上海天然氣管網有限公司管道直接供氣的非居民終端用戶。
二、自2020年10月1日起,除天然氣發電廠、漕涇熱電外,本市非居民直供用戶天然氣銷售基準價格統一降低至每立方米2.50元。天然氣發電廠、漕涇熱電天然氣銷售基準價格按照現行規定執行(詳見下表)。
非居民直供用戶天然氣銷售基準價格表
單位:元/立方米
用戶分類 | 天然氣銷售基準價格 |
天然氣發電廠 | 2.45 |
漕涇熱電 | 2.45 |
化學工業區 | 2.50 |
其他 | 2.50 |
三、除天然氣發電廠外,上述用戶繼續實行季節性差價。
四、請上海燃氣有限公司認真做好抄表和宣傳解釋工作,確保降價政策及時落實到位。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