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記者從市發改委獲悉,為理順天然氣價格,根據國家發改委和省物價局有關精神,在組織開展成本監審、召開聽證會的基礎上,經市政府第6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決定從明年1月1日起,我市管道天然氣正式實施階梯價格。市發改委《關于撫順中燃公司管道天然氣試行銷售價格的批復》(撫發改價格【2015】294號)屆時廢止。
居民生活用氣實行階梯價格。第一階梯每戶每年用氣量280立方米(含)以內,價格為2.95元/立方米;第二階梯每戶每年用氣量280-360立方米(含)部分,價格為3.54元/立方米;第三階梯每戶每年用氣量超過360立方米部分,價格為4.42元/立方米。居民家庭常住人口超過6口人(含)的家庭用戶,各階梯基數相應增加60立方米,此類用戶憑戶口簿(本)或相關證明,經燃氣經營企業確認后執行。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氣階梯價格以年度為計價周期,用氣量在周期之間不累計、不結轉。
在采暖期內,居民家庭獨立采暖用管道天然氣價格按居民第一階梯價格執行;在非采暖期,按現行居民階梯氣量和氣價執行。
對幼兒園(所)、學校、養老服務機構等執行居民氣價的非居民用戶用氣價格為3.25元/立方米。其他非居民用氣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燃氣經營企業可根據經營成本、市場供求等情況與用戶協商確定。
此外,我市繼續對低保戶實行優惠政策。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家庭用管道天然氣價格為2.88元/立方米,超過第一階梯部分按階梯價格執行。
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天然氣價格是涉及民生的重要商品價格,有關部門要加強對燃氣經營企業的監管,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燃氣經營企業要加強內部管理,強化行業自律,嚴格規范經營行為,自覺誠實守信經營,確保供氣質量和安全;要加大宣傳力度,做好宣傳解釋,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明碼標價,自覺接受社會監督;要及時對用氣情況進行核對,做好應急預案,妥善處理實施中的有關問題。各級價格管理部門要加強對燃氣價格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