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燃氣收費標準
9月8日,貴州省發改委網發布消息,省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降低天然氣銷售價格等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自今年9月1日起,將省級定價區域即貴陽市主城區、貴安新區,修文、龍里、惠水三縣的居民階梯氣價第一檔由3.05元/立方米下調為2.63元/立方米,第二檔由3.60下調為3.10元/立方米,第三檔由4.50元/立方米下調為3.88元/立方米,降幅均達到13.8%。非居民用氣價格由3.13元/立方米下調為2.88元/立方米,降幅達到8%。這是繼今年4月1日以來本年度非居民用氣第二次降價,年內累計降幅達到11.9%。
本次天然氣銷售價格降價是按照加強天然氣輸配價格監管的安排部署,根據貴州省相關企業短途管道運輸定調價情況和近期氣源價格水平,統籌考慮居民生活用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已達啟動條件等因素研究后決定的。
《通知》明確,學校教學和學生生活、養老福利機構用氣價格執行居民階梯氣價第一、二檔算數平均水平和非居民用氣價格中的較低價格。
《通知》還要求,各地要遵循“逐級梳理、科學測算、同步實施”原則,抓緊制定當地天然氣銷售價格降價方案,盡快出臺降價措施,降價時間與省級定價區域保持一致,并進一步加強配氣價格監管,抓緊推進配氣價格定調價工作,確保配氣和銷售價格實現“雙降”。天然氣供氣、管道運輸、城鎮燃氣企業要提高站位、強化意識、通力協作,共同做好我省天然氣保供穩價工作。在氣源環節,要在氣量和氣價上公平對待下游用戶,切實杜絕超政策提價、價格歧視、濫用市場優勢地位等違法違規行為;在管道運輸環節要嚴格執行核定的管道運輸價格,不得另行加收其他費用;在配氣環節,以市場合理價格采購天然氣,有效控制氣源采購成本。
據了解,目前貴州省“背靠背”輸氣站已全面停止收取管輸費,供氣環節有效壓縮;現有短途管道運輸價格定調價工作全面完成,較大幅度降低偏高價格,利益關系逐步理順。部分地區制定了獨立配氣價格,并同步降低銷售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