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區域的電費和電梯年檢費不得向業主單獨收取;為業主維修、安裝、搬家、配送貨物等服務臨時停放的車輛不得收費;物業企業不得收取業主裝修押金……物業服務收費一直是百姓關注的熱點。
根據《辦法》:
1、普通住宅小區(多層、高層)前期物業、保障性住房、房改房、老舊住宅的物業服務費和停車服務費實行政府指導價。
2、成立業主大會的普通住宅小區(多層、高層)、別墅、洋房及商業寫字樓、商鋪等非住宅物業的物業服務費、停車服務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3、其他服務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實行市場調節價的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由物業服務企業與業主或業主大會通過合同約定。符合相關規定改變房屋用途進行經營活動的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收費標準協商確定。
物業管理區域電費等不得單獨收取農村電費標準公布
農村電費的收費標準需要地方規定來確定,電價分為居民用電,商業用電以及工業用電。三種電費的單價相差很大。一般可分為第一檔為:每月0-220度的電量,電價每度0.49元;第二檔為:每月221-400度之間的電量,電價每度0.54元;第三檔為:每月超過400度的電量,電價每度0.7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