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第91次常務會議通過了《云南省城鄉居民生活用能實施電能替代用電價格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中提出從8月1日起,一年內用電量不超過1560度(含1560度)的家庭,每度電的價格從目前的0.45元降低到0.36元。
這樣算來,預計每月可減少用電支出11.7元,全年可減少用電支出140.4元,全年可為全省860萬“一戶一表”城鄉居民用戶,釋放近12億元的改革紅利。每度電0.36元的價格也將成為全國戶均月用電量在130度以內這個檔級的最低價格。
同時,年用電量超過1560千瓦時的,執行居民生活用電階梯價格政策,即:年用電量在1561?3600千瓦時之間的,按每千瓦時0.45元執行;年用電量在3601?4680千瓦時之間的,按每千瓦時0.5元執行;年用電量超過4680千瓦時的,按每千瓦時0.8元執行。此外,繼續執行城鄉低收入用戶每戶每月15千瓦時免費電量的優惠幫扶措施。
近年來,云南省水電開發取得重大突破,電力裝機大幅增長。今年1至5月,全省新增電力裝機80萬千瓦,累計發電量838.64億千瓦時,全社會累計用電量只有518.53億千瓦時,富余電力較多。
此次由電網企業通過市場采購,提供居民優質優惠的電能供應,既有利于優化調整云南省用能結構,促進富余電力消納,也符合電力市場化改革的方向。之后,云南電網還將研究制定鼓勵居民擴大電力消費的套餐優惠,這在全國屬首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