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事業單位差旅費標準為多少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廣州市直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廣東省內出差的,差旅住宿費標準從4月19日起開始執行新標準。4月20日,廣州市財政局發布的《廣州市財政局關于調整市直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住宿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穗財編〔2016〕165號,以下簡稱《通知》),對此進行了披露。據羊城晚報記者對比了解,原來政策和《通知》規定的住宿費標準有較大不同,其中,在省內出差,原來的政策規定,不論是到深圳還是湛江,每個級別工作人員的住宿費標準均一樣,但現在《通知》新規定是,省內到不同的地級市出差,住宿費標準有一定的差別,而這種差別甚至細分到區、縣。
到省內七個地級市出差住宿費標準最高
據了解,此前廣州市直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差旅住宿費標準,是根據《廣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市直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的通知》(穗財編〔2015〕187號)的規定來執行。
從該辦法中可見,廣州市直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住宿費標準均以“省份(市)”來劃分標準檔次(市是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沒有細分省內、省外,其中規定,廣東,正、副省級及相當職務人員(普通套間)標準是800元,副市級、市局級及相當職務人員(單間或標準間)標準是490元,其他人員的標準是340元;深圳,這三個標準分別是800元,500元和350元。
但4月19日起執行的差旅住宿費新標準,不僅細分省內、省外,有“省內差旅住宿費標準調整表”和“省外差旅住宿費標準調整表”,而且,省內還進一步細化到所轄區、所轄縣(市)。其中,值得注意的是:
住宿費標準最高的七個地級市分別是: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東莞、中山、江門。到這些城市出差,正、副省級及相當職務人員住宿費標準是900元,副市級、市局級及相當職務人員是550元,其他人員是450元。
除此之外的其他地級市,正、副省級及相當職務人員住宿費標準一律都是850元;副市級、市局級及相當職務人員的住宿費標準,分兩檔:到所轄區出差,標準都是530元,到所轄縣(市)出差,標準都是500元;同樣,其他人員也是以此分兩檔:到所轄區出差,標準都是420元,到所轄縣(市)出差,標準都是400元。
對省內差旅住宿費標準的執行時間,《通知》明確,自發文之日起(即4月19日起)執行。
旺季到省外六省市出差住宿費允許上浮
從《通知》看,對到省外的差旅住宿費標準也進行了調整,并規定,市直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到廣東省外出差的差旅住宿費,自2017年1月1日開始按新的差旅住宿費標準執行;省外各地、州、市(縣)差旅住宿費標準未制定公布前,暫按其省會城市住宿費標準執行。
新舊標準對比,可見新標準有三個較大變化:
一是省外出差,不同級別、不同城市對應的住宿費標準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如其他人員,舊標準最低是310元,新標準是350元。
二是出差到省外,正、副省級及相當職務人員住宿費標準不再是一刀切,之前不論到哪個省份標準都是800元,而現在則是京滬1100元,江蘇省(南京)、浙江省(杭州)、河南省(鄭州)等地是900元,江西省(南昌)、山東省(濟南)等地是800元。
三是首次給出了淡旺季浮動標準建議,規定了旺季期間到六個省市出差,住宿費標準有上浮價和上浮比例。如,7-9月,到大連出差,上述三個級別的人員的住宿費標準可以從800元提高到960元,從490元提高到590元,從350元提高到420元,上浮比例均為20%。有上浮價的省市分別是:大連、黑龍江省(哈爾濱)、青島市、海南省(海口)、西藏(拉薩)、青海省(西寧)。
最后,《通知》強調,調整后的差旅住宿費標準是廣州市直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出差住宿費的上限標準,各類人員應當堅持勤儉節約原則,根據職級對應的住宿費標準自行選擇賓館住宿(不分房型),在限額標準內據實報銷。各單位應當嚴格按照差旅費制度和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有關規定,加強出差審批管理,從嚴控制出差人數和天數,嚴格差旅費預算管理和報銷審核,控制差旅費支出規模。對違反差旅費管理規定的行為,有關部門應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延伸閱讀:我市調整市直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出差住宿費標準
近日,經市委、市政府同意,市財政局印發《廣州市財政局關于調整市直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住宿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穗財編〔2016〕165號),調整了市直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出差住宿費標準。市直機關工作人員今后出差將不再區分房型,而是根據標準作為報銷上限據實報銷。
《通知》還對省內外差旅類型進行了區分,對省外差旅類型首次提出了淡旺季浮動標準建議。市直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廣東省內出差的,自發文之日起(4月19日)執行省內差旅住宿費標準。省外出差標準則按中央和國家機關今年1月1日開始執行的差旅住宿費標準限額分地區、分職級執行。
《通知》要求,調整后的差旅住宿費標準是市直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出差住宿費的上限標準,各類人員應當堅持勤儉節約原則,根據職級對應的住宿費標準自行選擇賓館住宿(不分房型),在限額標準內據實報銷。
《通知》及時銜接中央和省對差旅住宿費的標準調整,在貫徹落實《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的基礎上,提高公務經費標準的科學性、有效性,進一步規范和完善市直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