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經市政府批準,保定市人社局、財政局印發了《關于擴大失業保險保障范圍實施方案》(保人社發〔2020〕22號),明確落實階段性實施失業補助金政策,切實保障參保失業人員基本生活。
一、申領條件
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以及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失業人員(參保繳費不滿1年、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可以申領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參保繳費滿1年及以上的,標準為679元/月;參保繳費不滿1年的,標準為605元/月。失業補助金按月發放。點擊文末閱讀原文,可查看人員名單(名單為我市2月以來辦理失業保險停保人員,是否符合條件以系統審核為準)。
二、申領辦法
領取失業保險金和失業補助金的人員,無需提供書面材料,可通過以下兩種線上渠道申報,由人社部門通過大數據比對確認資格:
1.登錄河北省人社公共服務平臺網
(https://he.12333.gov.cn),點擊“個人服務大廳”辦理,填報相關資料信息,上報提交。
2.登錄“河北人社”手機APP,點擊“失業保險業務-失業保險金的申領”,填報相關資料信息,上報提交。
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項:1.由于失業保險金和失業補助金通過社會保障卡發放,申領人員需開通社保卡的銀行卡功能。2.如無法通過線上渠道申報的,可咨詢當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3.失業補助金申領時間為2020年7月13日起,申報截止日為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