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市失業補助金申領指南!
01、失業人員申領失業補助金的條件
根據河北省人社廳、財政廳《關于擴大失業保險保障范圍實施方案》(冀人社發〔2020〕18號)規定,2020年3月至12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的失業人員、因繳費不滿1年或因本人原因解除勞動合同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可以申領失業補助金。
02、申領失業補助金是否需要證明材料
申領人憑本人社會保障卡信息在網上申領,不需提交其他證明材料。
03、申領人就業狀況如何認定
1.失業人員對本人領金期滿或失業至申領失業補助金時未就業的狀況進行承諾,經辦機構采信申領人承諾并作為審核依據。就業情形包括:勞動年齡內從事一定社會經濟活動,并取得合法勞動報酬或經濟收入。其中,勞動報酬或經濟收入不低于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參加職工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或持有《營業執照》的視同已就業。
2.申領人應如實承諾,未如實承諾的,應將全部已領取的失業補助金(含價格臨時補貼)退回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虛假承諾情形記入社保征信黑名單,并承擔相應的后果和法律責任。
04、怎樣申領失業補助金
可通過線上線下方式進行申領失業補助金。申領人憑本人社保卡信息注冊并登錄河北人社APP,在首頁點擊【失業補助金申領】,進入申領模塊后按提示操作。操作手機APP有困難的可到參保地經辦機構協助辦理。
05、失業補助金發放標準是多少
邯鄲市有2個標準:
1.參保繳費不滿1年的702元/月;
2.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和繳費滿1年及以上705元/月。
06、失業補助金最多領取月數
失業補助金最多發放6個月,發放時間與失業保險金相同。審核時間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發放時間可延遲至2021年6月30日。每人只能申領1次,不能重復享受。
07、領取失業補助金能否同時享受價格
臨時補貼
在審核失業補助金申領時,業務系統自動篩選出符合發放價格臨時補貼人員,在發放首次失業補助金時,按照領金期滿或停保時間一次性補發相應月份的價格臨時補貼,補貼標準按照當地3-6月的價格臨時補貼標準發放。7-12月暫不發放價格補貼,如有新的規定另行通知。
08、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是否享受其他
失業保險待遇
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不享受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待遇、不轉移保險關系。
09、哪些情形應停止領取失業補助金
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申領人出現下列情形的終止發放,未領取的月數不予保留。
1.領取失業補助金期滿的;
2.重新就業的(參加職工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持有《營業執照》);
3.享受城鎮職工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4.應征服兵役的;
5.移居境外的;
6.被判刑收監執行的;
7.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