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取標準
2015年7月1日起,蘭州失業保險金標準按照工資區的劃分分為4檔。
一類區:1081元/月
二類區:1009元/月
三類區:936元/月
四類區:879元/月
領取期限
城鎮職工失業后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為: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發給4個月的失業保險金,以后繳費年限每增加1年失業保險金增發2個月,但其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最長不超過24個月。
農民合同制工人失業后領取補助金期限為:連續工作并本單位已繳納失業保險滿1年不滿2年的,發2個月生活補助;以后繳費年限每增加1年增發1個月生活補助;滿5年以上的,發6個月生活補助。補助標準按失業保險金標準計發。
領取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4.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蘭州市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情況
領取材料
1.企業與職工解除勞動關系文件;
2.審核繳費年限后的《職工失業保險手冊》;
3.審核后的本人檔案;
4.《蘭州地區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審批表》:
5.失業人員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
6.失業人員本人兩張一寸免冠照片。
領取流程
1.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并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7日內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
2.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失業后,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
3.經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審核所報材料符合條件的,在《失業證》上填寫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和金額,并發給存折,失業人員每月在戶口所在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規定時間內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簽字手續,失業人員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簽字后,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委托銀行將失業保險金劃入本人存折。失業保險金按月簽字領取,未辦理簽字領取手續,失業保險金不發。
領取地址
辦理地址:
蘭州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
地址:蘭州市城關區武都路478號
電話:8487208
城關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
地址:蘭州市城關區慶陽路75號
電話:8873996
七里河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
地址:蘭州市七里河區西津東路498號
電話:2663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