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條件
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愿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
失業金發放標準
營口失業金領取標準:
累計繳費滿1年不足10年的領取標準為735元/月,累計繳費滿10年及以上的領取標準為840元/月。
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一定比例標準確定
1、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1年不足10年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70%發放;
2、滿10年及其以上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80%發放。
營口市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情況
辦理材料
1、失業人員有效的二代身份證;
2、就業失業登記證;
3、3張一寸照;
4、《失業保險金申領表》;
5、所在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6、失業登記及求職證明以及省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辦理流程
1、到當地社會保障部門辦理失業登記;
2、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應填寫《失業保險金申領表》,并出示上述相關材料;
溫馨提示:失業保險金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辦理地址
辦理地址:
營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青花大街西28
營口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渤海大街西1號
營口市西市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
地址:渤海大街與南海路交匯處西
電話:(0417)4834647
營口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地址一覽
辦理時限
每月第4個工作日開始受理業務
審核未通過:當場告知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