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人力社保局發布了北京市企業工資指導線,企業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的一般水平(即基準線)為9%,比去年下降1.5%。
企業工資指導線由三條線構成,基準線、上線(又稱為預警線)、下線,這三條線分別對應企業工資增長的一般、最高、最低幅度的指導意見。
今年的基準線為9%,比去年低1.5%;上線(預警線)為15%,比去年低1%;下線為4%,比去年高0.5%。
據介紹,生產經營正常、經濟效益增長的企業,可結合自身實際參照基準線9%安排本企業的工資增長水平。前兩年效益增長較快、預計效益增長依然較快的企業,原則上不得高于上線(預警線)15%安排本企業工資增長水平。效益情況與往年持平或略有下降的企業,可結合自身實際參照下線4%安排本企業的工資增長水平。
對于經營虧損、職工工資發放出現困難的企業,經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工資可以零增長或負增長,但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企業應當結合經濟效益、人工成本情況,參照工資指導線、勞動力市場職業(工種)工資指導價位和行業人工成本等信息做好增資決策。要合理確定企業內部薪酬體系,消除不合理的收入分配差距,積極開展工資集體協商,著力提高工資水平偏低、工資增長緩慢的普通職工,特別是生產一線及技術工人崗位人員工資水平。
市屬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上述崗位人員工資增幅應高于經營者和管理層工資增幅,普通職工工資不增長的企業,經營者和管理層工資不得增長。
養老保險是國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
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勞動崗位后而建立的一種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會保險制度。目的是以社會保險為手段來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后才自動發生作用的。所謂“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征;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其中法定的年齡界限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準。
同時被保險人只有滿足以下兩個條件,即: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已辦理相關手續;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準后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及喪葬補助費等。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被保險人按不同繳費比例共同繳納。以北京市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例:企業每月按照其繳費總基數的20%繳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8%繳納。其中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以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按照20%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其中8%計入個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