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持續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貫徹落實國務院促進民間投資專項督查要求和全省軟環境建設會議精神,建設優良的營商環境,降低企業成本,減輕企業負擔,激發市場活力,增強改革實效,促進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省政府決定,實施17項清費減負優化發展軟環境措施,現通告如下:
一、停征、降低涉企收費五項措施
(一)停征、調整省級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目前,全省共有行政事業性收費73項,其中省級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6項。從6月1日起:
1.停征“消防產品、安防產品、消防工程、安防工程質量監督檢驗費”、城市衛生費、“人民防空建設四項費用”、雷電防護設施安全檢測費4項收費。
2.將公路路產賠(補)償占用費和城市樹木(綠化)砍伐補償費調整為國有資產有償使用收入,調整后,其他征管方式不變。
(二)按下限收取部分國家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從6月1日起,對國家設立、省制定標準、具有浮動幅度的4項行政事業性收費,一律按現行標準下限收取。具體項目為:土地閑置費、耕地開墾費、產品質量監督檢驗費中的機械類表面處理件耐腐蝕試驗費等檢驗收費、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收費中的機電類特種設備復檢收費。
(三)降低部分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省定標準。從6月1日起,對國家設立、省制定標準、沒有浮動幅度的21項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收費標準一律再降低5%。具體項目為:非刑事案件財物價格鑒定費、地質成果資料費、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費、河道采砂管理費、水土保持補償費(水土流失補償費)、漁業資源增殖保護費、農作物委托檢驗費、參茸類等產品質量檢驗費、草原植被恢復費、衛生監測費、委托性衛生防疫服務費、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產品質量監督檢驗費、特種設備檢驗檢測費、計量收費、城市放射性廢物送貯費、環境監測服務費、“GMP、GSP認證費”、“醫療器械、制藥機械產品質量監督檢驗費”、測繪產品質量監督檢驗費、仲裁收費。
(四)降低企業社保繳費比例。從5月1日起,將我省失業保險費率由現行規定的2%階段性降至1.5%,其中,單位繳費費率為1%,職工個人繳費費率為0.5%。期限為兩年。
(五)實行收費基金目錄清單動態管理。對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政府定價的省級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實行動態管理。省財政廳、省物價局根據收費基金項目變化調整情況,通過省政府門戶網站、吉林日報等媒體即時向社會公開發布。
通過采取以上措施,全年可減輕企業負擔近10億元。
二、緩解企業融資難融資貴七項措施
(一)引導融資擔保機構開展低費率擔保業務。對年度新增中小微企業擔保業務額達到融資擔保機構注冊資本金1.5倍(含)以上,年平均費率水平在2.5%(含)以下的融資擔保機構,給予省級專項資金補助。
(二)調整企業信貸還款方式。落實“續貸”“循環貸”“年審制”等政策要求,銀行機構對市場前景好、誠信經營,但暫時遇到困難的企業不斷貸、不抽貸,切實減少企業“過橋”壓力。
(三)建立信貸周轉基金。各級政府建立企業信貸周轉基金,承接企業信貸資金周轉,合理限定利率,緩解符合條件的企業貸款到期續貸壓力。
(四)規范金融服務性收費。落實 “不準以貸轉存、不準存貸掛鉤、不準以貸收費、不準浮利分費、不準借貸搭售、不準一浮到頂、不準轉嫁成本”“收費項目公開、服務質價公開、優惠政策公開、效用功能公開”以及為小微企業提供金融服務“嚴格執行禁止收取承諾費、資金管理費和嚴格限制收取財務顧問費、咨詢費”要求,銀行機構對直接與貸款掛鉤、沒有實質服務內容的收費一律取消。金融機構列出收費目錄清單,并向社會公布。
(五)擴大企業直接融資。支持企業利用主板、中小板、創業板、新三板等上市(掛牌)擴大股權融資。完善吉林股權交易所的股權托管、掛牌、轉讓等服務功能,引導企業依托省內股權市場融資。推動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公司債、中期票據、私募債等融資方式,降低融資成本。
(六)強化財政資金引導。發揮金融業發展專項資金的激勵作用,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重大項目、中小微企業、科技型企業、“三農”的信貸投放。省級財政新增5000萬元資金,用于支持“助保金池”發展,加快向縣(市)延伸,新增縣(市)“助保金池”20個,推動企業擴大貸款融資規模。
(七)運用企業信用信息交換平臺提升企業融資效率。通過吉林省信用信息數據交換平臺和吉林省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對金融機構提供企業工商注冊、稅務、質檢、安全生產、訴訟等公共信息,提升審貸效率,降低融資成本。
通過采取以上措施,全年可減輕企業負擔約166億元。
三、優化涉企審批服務五項措施
(一)清理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制定完善中介服務規范和標準,規范中介服務機構及從業人員執業行為,細化服務項目、優化服務流程、提高服務質量,減輕企業負擔,規范行政審批環境和秩序,解決“辦照易、辦證難”“準入易、退出難”等問題。
(二)取消下放投資項目審批權限。調整修改《吉林省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再取消下放省級投資管理權限20%。再取消一批前置審批,再減少一批初審、預審環節,再壓縮一批評估、論證、公示等單位,項目審批時間在原有基礎上再壓縮20%。
(三)支持重點領域重大項目建設。建立申報國家專項建設基金項目前期工作經費獎補機制,加快改進征地前被征地農民知情確認方式,清理開工前報建手續,確保投資項目早立項、早開工。
(四)深化工商登記制度改革。擴大“五證合一”覆蓋面,推進整合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實現只需填寫“一張表”、向“一個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辦理工商及稅務登記,降低企業準入制度成本。推行企業名稱登記制度改革,全面放寬企業名稱登記限制。
(五)提高政務服務效率。行政審批事項全部進廳、全部進網、全部公開。納入省政務大廳的行政許可和服務事項全部通過互聯網提供網上預審服務,7個部門19項行政許可事項開通網上預約服務。
特此通告。
吉林省人民政府
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