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流程
1、失業保險繳費單位或繳費職工對失業保險繳費記錄有異議的,由繳費單位向參保地社會保險管理處登記窗口提交書面申請或報告,填寫《失業保險繳費年限認定申報表》、《失業保險繳費年限認定名冊表》(武漢社保局網站可下載:點擊附件或在服務大廳→表格下載→社會保險區域下載表格),并提交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2、參保地社會保險管理處受理并進行初審,提出處理意見,符合條件的,報市失業保險管理辦公室。
3、市失業保險管理辦公室復審,對資料齊全、手續完備的,予以辦理。
辦理時限:3個工作日辦理,特殊情況無法限時認定的在5個工作日內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