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費率下調至2% 惠及60余萬貴陽參保人
近日,國務院確定將失業保險費率由現行條例規定的3%統一降至2%。3月10日,記者從貴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該政策出臺后,我市超過61.23萬人將因此受益,不過繳費的具體比例如何實施還待確定。
據了解,失業保險費是指參加失業保險的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按時依照失業保險繳費比例繳納的費用,繳費基數一般與個人工資收入掛鉤,由企業代為繳納。在失業保險的繳交方面,因參保職工的戶籍所在地不同,參保單位和職工的繳費比例也不盡相同。貴陽本市城鎮戶口繳納失業保險,由個人繳納1%,單位繳納2%。
據統計,截至底,貴陽全市失業保險參保人數達61.23萬,全年征繳失業保險費超5億元。此次失業保險費率由現行條例規定的3%統一降至2%,將涉及貴陽60余萬參保人。但單位和個人繳費的具體比例如何,還將在充分考慮提高失業保險待遇、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落實失業保險穩崗補貼政策等因素的基礎上確定。市人社部門表示,一旦貴州省確定相關政策,貴陽也將遵照實施。據貴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失業保險處相關負責人介紹:“這相當于是國家為企業和員工減負的一項優惠政策,盡管失業保險繳費費率降低,但個人待遇并不會因此受到影響。”
據了解,按照相關規定,凡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失業保險繳費義務滿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人員均可申領失業金,領取標準為每月875元/人。失業人員在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期間,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領取失業金的期限按照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的時間來決定,最多不超過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