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畢業時,有大學畢業生詢問,經過努力未找到工作,沒有收入來源,可以領取失業保險嗎?我們的工作過人員從廣州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獲悉,因應屆畢業生未參保過失業保險并不能享受失業保險待遇,但畢業生經過自己努力超過半年以上未找到工作的,可以申請生活補貼。
未參失業保險不能領取失業金
工商管理專業的小張是一名應屆畢業生,前段時間一直忙于各類考試,"還沒畢業的時候,就一心想考公務員,耽誤了找工作。"如今離開學校已經有兩三個月之久的小張仍然沒有找到工作,"失業了,聽說有失業金領。我現在也是處于失業狀態,是否也能領取失業金?"昨日,他向我們的工作過人員咨詢是否可領失業金。
廣州市人社局失業保險處處長馬見效介紹,領取失業保險待遇要同時具備以下條件,"首先是參加過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其次,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此外,還要已辦理過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而應屆畢業生從未參保,因此就不能領取失業金。
失業半年或可領生活補貼
"每個月大概都有二十幾個畢業生來辦理未就業登記。"廣州市高校畢業生指導中心的有關負責人告訴我們的工作過人員,像小張這種情況并不是個別情況,尤其是遭遇金融危機影響的和就更多了。據悉,為了應對金融危機造成的就業難,廣州市曾出臺過相關政策,畢業生辦理未就業登記超過6個月的,可以領取臨時生活補貼,金額為最低工資的80%。
"由于當時出臺的文件時效性到12月底,但臨時生活補貼在實際操作中對未就業的大學生有一定作用,而且國家和省都有相關政策給予半年以上未就業的大學生生活補貼"。廣州市目前正在制定相關文件報政府審批,申請對于登記半年以上未就業的大學生給予臨時生活補貼。待相關文件下發后,辦理未就業登記半年以上的大學生可領取生活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