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陜西省委出臺了《黨政干部鼓勵激勵辦法(試行)》《黨政干部容錯糾錯辦法(試行)》《推進省管黨政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辦法(試行)》等“三項機制”,受到了各方面高度關注。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心得體會,希
望對您有所幫助。【篇一:三項機制心得體會】
在我省實現追趕超越、決勝小康的關鍵時期,省委主要領導及時提出干部管理激勵、容錯、能上能下“三項機制”,它切中當今少數干部不敢為、不想為、庸懶散之流弊,導向明確,針對性強。
“三項機制”中,激勵機制是基礎,讓想干事的受尊敬、有激情、有奔頭;容錯機制是保障,讓敢干事的放下包袱、放下顧慮,甩開膀子、輕裝上陣;能上能下機制是導向,讓平庸者出列,為優秀者進位,歸根結底都是為實現追趕超越提供堅強的組織保障。
激勵是對干部行為進行正面強化,使干部以一種愉快的心情持續其行為。如何用好激勵機制,我認為:一靠目標激勵。近年來我省不少地方用共同的目標凝聚干部、用共同的事業凝聚干部,形成了心齊、氣順、風正、勁足的干事創業氛圍。二靠價值取向。近年來我省韓城市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干部考核評價機制,使一大批有理想、想干事、
能干事、會干事的干部脫穎而出,被選用到項目建設、招商引資等重要崗位,他們“在位一分鐘,干好60秒”,讓個人價值在為人民服務、創新創業的崗位上閃閃發光,受到了社會認同,擁有了自尊、成就和自豪。充滿熱情工作和腳踏實地奮斗,這就是黨員干部應有的價值取向。三靠典型引路,讓更多的人學有榜樣、趕有目標。四靠組織幫助,讓干部快樂工作。讓“對黨忠誠、個人干凈、敢于擔當”的干部挺起腰桿。當前,我省正處在追趕超越的關鍵時期,解決創新發展、資源瓶頸等一系列問題,迫切需要一大批敢闖敢試的干部。因此,應該正確認識干部在改革創新、推動發展中出現的工作失誤或無意過失,建立健全科學的容錯免責評估機制,用制度來進行保障。要劃定免糾容錯范圍、程序、認定及糾錯措施,把尺子樹起來,把底線劃出來,避免借改革創新之名,搞勞民傷財的政績工程、形象工程,把出錯幾率降到最低。還要強化監督,讓決策過程最大化地開放、透明、民主,保障決策盡可能地科學、周全,促進容錯機制發揮正能量。
讓“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成為干部管理新常態。推進干部能上能下,一是在依據《公務員法》、《黨政干部條例》、《紀律處分條例》等解決“下”的基礎上,結合本地區、本單位干部隊伍現狀、推動工作需要及干部個人的興趣愛好,明確下的標準、規范下的方式、疏通下的渠道,讓每位干部干就踏踏實實、走就心悅誠服、下就心無芥蒂。二是除因身體、年齡、超越底線違紀違法“下”的外,要鼓勵、幫助、下的干部,認識到“能下”不是為了處理干部,而是為了鍛煉干部,不是懲罰措施,仍有上的機會,避免“一下定終身”的負面效應。同時讓“上”的干部面臨“下”的調整,能上能下,優進劣退,隊伍才有競爭力。三是執行制度“嚴”。推進干部能上能下,執行是關鍵。現實中
主要問題一些領導干部不敢擔當、怕得罪人,執行制度規定失之于寬、失之于軟,是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重要因素。因此,各級黨組織應建立嚴格的問責制度,加強監督檢查,確保三項機制各項措施落到實處、見到實效,為干事創業營造風清氣正、心齊氣順的環境。【篇二:三項機制心得體會】
近日,省委制定出臺了《陜西省黨政干部鼓勵激勵辦法(試行)》《陜西省黨政干部容錯糾錯辦法(試行)》《陜西省推進省管黨政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辦法(試行)》,建立實施了干部鼓勵激勵、容錯糾錯、能上能下三項機制,這是省委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貫徹五大發展理念的具體行動,也是落實“五個扎實”要求、實現追趕超越發展的重大舉措,更是體現“三個區分開來”要求、激發干部干事創業積極性的制度安排。當前,我們在深刻學習領會貫徹“三項機制”的基礎上,把“給干事創業者撐腰,給改革創新者松綁,讓為官不為者讓位”作為落實“三項機制”的核心內容,努力營造“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干事創業環境,為建設“富裕、和諧、文明、綠色、開放”的新華州提供堅強的組織保障。
一、強化鼓勵激勵措施,堅決給干事創業者撐腰。鼓勵激勵措施是激發領導干部干事創業的活力,是調動領導干部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的關鍵,是讓干部安心、安身、安業的基礎。一是推行政治激勵,樹立正確選人用人“風向標”。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把那些信念堅定、政治清醒、忠誠可靠的干部用起來;把那些堅持原則、敢于擔當、勇于改革的干部用起來;把那些真抓實干、攻堅克難、成績突出的干部用起來;把那些勤政廉政、群眾公認,口碑好威信高的干部用起來;把那些在各項工作中做標桿、做示范、做先鋒的干部用起來,讓想干事的有機會、能干事的有舞臺、干成事的有位子,達到提拔一個、激勵一片的效果。今年,我區結合鎮(街道)領導班子換屆工作,通過領導班子研判、競爭性選拔、差額實名制推薦、書面征求意見、延伸考察等方式方法,在堅持“三必看”“六必核”“十不準”的基礎上,嚴把程序關、檔案關、身份關,看票不唯票,大膽選拔使用一大批優秀年輕好干部,同時,罷免了一批不擔當、不作為、慢作
為、亂作為的干部,樹立了注重基層、干事創業、能上能下的良好用人導向。二是推行待遇激勵,突破基層干部成長“天花板”。嚴格貫徹落實基層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對表現優秀、任職達到一定年限的干部,按照有關規定,通過初核、復核、民主測評、考核、公示、報批等既定程序,及時批復享受上一職級薪資待遇,使基層晉升職務無望的干部有奔頭。截止目前,我區通過《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晉升職級享受上一職級薪資待遇的公務員共有599人,其中科員級晉升副科級436人,副科級晉升正科級87人,正科級晉升副處級72人,副處級晉升正處級4人。三是推行精神激勵,增強干部干事創業“精氣神”。結合開展的“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樹立了邵拉雄、方永剛、郭仲文等一批區級標桿人物6名,編制印制了《榜樣的力量》宣傳書1萬余份,并發至每名黨員人手一份,并對工作優秀、業績突出、群眾滿意的單位和個人,頒發獎牌,授予稱號,一并作為先進典型,大張旗鼓地進行表彰獎勵和宣傳報道,營造學習先進、尊重先進的良好氛圍,進一步激發榮譽感和責任感,進一步增強廣大領導干部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和看齊意識。二、強化容錯糾錯措施,堅決給改革創新者松綁。容錯糾錯機制是敢想、敢干、敢闖干部的“保護傘”,是創新、創造、創優干部的“定心丸”,其目的是打消干部的思想顧慮,促使各級干部卸下包袱、輕裝上陣,心情舒暢地擔當作為。一是為敢想的人“開綠燈”。科學甄別《辦法》規定可以容錯的11種情形,準確把握好共性特征,即:因工作創新、主動作為出現的錯誤和失誤,不能有任何私利摻雜其中。只要符合這一條,就旗幟鮮明地“開綠燈”,既給機會、又給舞臺,引導干部打破常規、競相作為。二是為敢干的人“鼓足勁”。教育引導廣大干部立足本職崗位,在經濟發展、民生建設、服務群眾中大膽履職、主動作為,對敢闖、敢想、敢干、敢試的單位或個人,屬于《辦法》規定4個方面情形的要免責或減責,解除后顧之憂,讓廣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干成事。三是為敢闖的人“兜住底”。準確區分失職與失誤、敢為與亂為、負責與懈怠、為公與為私的界限,真正把嚴格執紀與保護干部干事創業積極性統一起來。健全糾錯改正機制,完善澄清保護機制,綜合運用紀檢監察建議書、提醒約談、誡勉談話、責令糾錯等方式,及時糾正偏差,規避失誤,防止小錯變大、錯上加錯。
三、強化能上能下措施,堅決讓為官不為者讓位。能上能下措施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營造良好政治生態的重要舉措,是解決為官不為、為官不正、為官亂為等問題的重要依據。一是嚴把上的“入口關”。“用一賢人則群賢畢至,見賢思齊就蔚然成風”,以提出的“好干部”20字標準指導干部隊伍建設,堅持“用好一個干部,樹立一面旗幟”的理念,公道正派地做好干部選拔工作,決不讓埋頭苦干、不事張揚、業績突出的干部吃虧,決不讓耍奸溜滑、投機鉆營者得利;對群眾認可度高、工作實績突出的干部,堅決予以提拔重用,讓“能干事”的人有平臺,讓“老實人”不吃虧。二是暢通下的“出口關”。能下就是要讓在經濟發展、社會進步、生態保護、安全生產、黨的建設等方面不能適應新常態的平庸者、失職者、不適者下來,讓位給能夠適應新常態的干部,就是要對那些渾渾噩噩、碌碌無為,干事勁頭不足、進取意識不強,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的干部進行調整;對那些履職不力、工作滯后,不適宜擔任現職的干部進行調整;對那些在全面從嚴治黨和經濟發展新常態下不適應、不會為、不善為、不敢為的干部進行調整。要細化對黨政領導干部進行調整的25種情形,用實績說話,用制度管人,讓被調整的干部下得有依據,讓其他干部受教育,達到治貪懲惡、治庸戒懶的效果。三是做好下的“思想關”。在干部“下”的決定作出前,要通過審核相關材料,聽取相關單位、分管領導和干部群眾的意見,確保干部下得準。在干部“下”的決定作出后,要通過與調整對象談話,說明調整理由,做好思想工作,確保干部下得穩。對下來的干部,不能“打入冷宮”置之不理,而要對其能力不足的強化培訓、對存在困難的及時幫助解決、對存在問題的及時提醒教育,如果在新的崗位上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突出,經考察符合任職條件的,還可以提拔任職,確保干部還能上得來。
全面落實“三項機制”,激勵措施是前提,容錯措施是保障,能上能下措施是根本,三者相輔相成、有機統一,共同構成一個有機的制度體系。“三項機制”在基層的落地生根,必將為我們全面落實新的發展理念,積極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奮力實現追趕超越提供強大動力。